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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21-2022学年本科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9点击:[]

2021级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3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班级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班按照名额划分进行评审定级。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学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须结合班级实际情况)。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班主任、辅导员将对申请的同学进行点对点的面谈和调查走访,结合学生入学以来各方面表现,全面详实掌握学生的情况。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各班级要认真领会掌握工作要求,做到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受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的地区学生、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等,做到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10月19日至10月22日)

申请前请完善基本信息,进入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基本信息,对本人基础信息进行确认(已提前通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5)。完成信息确认后,自愿向学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和资助申请,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阳光计划系统”提交系统申请,并提供《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正反面打印)及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建档立卡户证明、特困职工证、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受灾证明、大病支出证明等,如不属于上述情况无需提供),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6)。

第二阶段:班级评议(10月23日至10月27日)

各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开展量化评估和民主评议工作。其中,班主任为组长,成员应包括班干部、普通学生代表等,评议小组人数为奇数,一般不少于所在班级总人数的10%且不少于5人。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评议小组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附件2)进行量化评估,班主任通过谈话了解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各班级评议小组按经济困难程度排序进行汇总(凡申请者都应排序在汇总表内,困难程度由高到低),同时将结果进行班级公示(注意保护隐私)。各班级完成评议后将《土木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评审汇总表》(附件7)及个人申请材料于10月28日前提交给资助辅导员阮羿佑老师处(纸质版提交至C5-308,电子版发至邮箱)。

第三阶段:学院审核(10月29日至11月2日)

年级辅导员对经班级审核通过的学生参照入学以来的综合表现情况结合面谈和调查走访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第四阶段:系统报送

11月3日-4日,学校进行网上“阳光计划”系统的名额设置。11月4日-11月9日,学院班主任、辅导员、院系权限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进行逐级审核。11月10日至11月16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系统审批。

第五阶段:资助落实(11月17日至12月旬)

1.贷款审批:预计12月上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本科生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2.勤工助学申请:待本科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单公示后,开放岗位申请,新生阳光计划成员可自主申请。

3.国家助学金发放:学院根据要求造表发放。

六、几点说明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1-2022学年的学费。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申请。

3.“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助学金、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4.境内本科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系统基础信息”中的数据为准,请各位同学认真填报“学工系统基础信息”相关信息。


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各班名额分配表

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

3.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

4.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学生工作系统基础信息确认操作指南

6.贷款系列表格

7.土木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评审汇总表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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