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1学年选拔我校优秀学生
赴德国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与德国BSK国际教育机构签订的中德教育交流合作框架协议,我校将于2010-2011学年开始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德国高校‘莱布尼茨’研究生计划项目“及“中德合作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到德国攻读硕士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有关情况
(一)“德国高校‘莱布尼茨’研究生计划”项目
该项目将在我校选拔3名优秀学生到德国汉诺威—莱布尼茨大学的水资源与环境管理专业和波恩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攻读硕士学位。
此项目所涉及的专业为英文授课,学生必须达到雅思成绩6.0分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波恩大学还另外要求提供GRE成绩;
华侨大学2010年莱布尼茨项目专业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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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公立大学硕士
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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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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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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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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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诺威-莱布尼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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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与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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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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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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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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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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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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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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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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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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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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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作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
该项目将在我校选拔7名优秀学生,德国公立大学硕士生培养单位共20余所大学和相关对应专业将接收本项目学生。每位入选学生均有一所主选、四所或五所备选的公立大学作为录取的安排。
该项目所涉及专业为德语授课。项目含有德国教育主管部门解决外国学生德语问题的标准程序,以保障学生德语不是障碍,能够顺利进入专业学习。
华侨大学2010年中德合作培养硕士学位项目名额分配表
华侨大学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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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公立大学
培养单位(主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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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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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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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可供选择公立大学
(备选学校)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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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及
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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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尼黑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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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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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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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莱梅大学
2、汉堡-哈尔堡理工大学
3、柏林理工大学
4、汉诺威大学
5、罗斯托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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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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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诺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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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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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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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莱比锡大学
2、卡尔斯鲁厄大学
3、汉堡-哈尔堡理工大学
4、波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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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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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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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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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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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斯图加特大学
2、魏玛大学
3、纽伦堡大学
4、拜罗伊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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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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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尼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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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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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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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帕绍大学
2、吉森大学
3、乌尔姆大学
4、波鸿大学
5、罗斯托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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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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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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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尔曼语言文学
/
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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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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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波恩大学
2、柏林自由大学
3、不莱梅大学
4、汉诺威大学
5、罗斯托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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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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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图加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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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
/
通信工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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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波鸿大学
2、基尔大学
3、布伦瑞克理工大学
4、达姆斯塔特理工大学
5、罗斯托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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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拔条件及程序
(一)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无任何不良记录,思想活跃,具有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访问与学习任务。
2、必须是华侨大学学满6个学期以上的本科生,并能够按时取得我校学士学位。
3、已交足华侨大学的各项费用。
4、报名‘德国高校“莱布尼茨”研究生计划’项目必须达到雅思成绩6.0分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波恩大学还要求提供GRE成绩;报名“中德合作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必须通过英语四级。
(二)选派程序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通知向学生公布。
2、由学生自愿报名,相关学院按通知要求的选拔标准和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序,填写《华侨大学赴德攻读硕士学位评估表》(见附件)。推荐名额与专业分配名额比例为2:1。
3、学院于2010年6月15日17:00前统一将表格上交至外事处办公室(李克砌办公楼419室)。
4、获得录取通知书后与我校有关部处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派出。
三、项目配套程序及费用。
(一)、本项目由“中国学生赴德学习境内外配套办理及保障程序”提供保障。配套程序包括:
1、赴德学习评估及学生本人赴德学习专案设计程序;
2、在中国境内取得德国公立大学入学资格证书的程序;
3、签证及保障程序;
4、解决非德语专业的学生德语问题的程序;
5、申请和被德国公立大学专业录取的程序;
6、解决学生在德国攻读学位期间遇到重大问题的程序;
7、学成就业的协助程序;
配套程序的启动从学生在校阶段开始,其运作贯穿至学生取得德方硕士学位为止,跨越了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两大阶段,构成了不可分割的完整周期,以保证本项目达到培养两国承认、具有国际标准学位规格的高级人才的目标。项目涉外手续及配套程序的办理由学校委托德国BSK国际教育机构启动并运作。学校将督导受委托的德方机构履行职责。
中国学生赴德学习境内外配套办理及保障程序的启动和运作费用(简称程序费用)——7720欧元/生。
(二)留德自保金8820欧元——(系学生留德自保金,是学生根据签证要求自备的一年左右生活费,此费用由学生本人拨付汇入其在德意志银行开设的实名制账户,赴德后按月支取585 欧元)。
(三)办理过程中需要学生自理的费用,主要是国际机票费、德国使馆审核费、材料公证费等。
四、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派资格。
2、未尽事宜由外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2690708
注:推荐表请到常用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