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0年8月印发)、《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2010年8月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0-2011学年校级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一)个人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集体荣誉称号
华侨大学先进班级。
二、评选比例和奖励办法
(一)个人荣誉称号
1、优秀学生标兵:学院推荐1名(从院级标兵中产生,具体评选办法将另行发文),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和奖杯。
2、三好学生(境内):推荐名额数控制在班级学生总数的3%,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章。
3、三好学生(境外):符合条件的班级各推荐1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章。
4、优秀学生干部:各班推荐1名,三委一社推荐2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章。
5、优秀境外学生干部:符合条件的班级各推荐1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章。
(二)集体荣誉称号
校级先进班级: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指标进行,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奖励800元/班。
三、评选条件
(一)个人荣誉称号
1.校优秀学生标兵: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公认和好评,具有示范作用。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当学年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相当的荣誉称号;②学习成绩特别优异;③科技活动成果显著;④社会工作及实践表现突出;⑤文体活动表现优异;⑥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事迹。
2.校级三好学生:①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华侨大学奖学金;(不含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②当学年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10%(境外生20%);③《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④在上述基础上,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可优先评选。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境外学生干部):①担任学生干部期满一年;②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境外生5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40%(境外生50%);③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④工作积极负责,有全局观念、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同学,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歪风邪气作斗争;⑤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至少组织过一次学院及以上活动并有较好影响或受到表彰的,学年考核优秀;⑥带头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⑦一年内未受违纪处分。
(二)学生团体奖励
先进班级:各班级按照《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的要求和评选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和总结,实事求是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并提供工作总结和参评的相关材料。(班级当学年有违纪受处分的不能参评)
四、几点说明
1.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不能自行放宽。
2.各项个人荣誉称号在满足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名额控制数以班级为单位申请,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后确定最后推荐人选。
3.在符合各级各类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4.本学期初转至我院的学生如符合2010-2011学年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向原学院申请。
5. 以上所有个人荣誉称号的审批表及汇总表(除优秀学生标兵)纸质版提交的时间截止到11月21日下午18:00前,提交地点为C5—304高老师处,逾期不候。
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958800895@qq.com刘海峰同学处。
6.班级学生总数为2010-2011学年班级在读境内学生人数(不含休学、退学、转出学生,含转入满一学期的学生)
7.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学年考核结果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从所在班级增补名额。
8. 各类荣誉称号除优秀学生标兵以外不可兼得,但可与校奖学金兼得。各类校级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请参看2011年版《学生手册》、《境外学生手册》。
附件:
1.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
2.各班校级荣誉称号推荐名单汇总表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