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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校级、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7点击:[]

土木〔2012〕68号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12〕47号)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1-2012学年校级、院级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1.校级优秀(境外)学生奖学金(一、二等奖;匹克奖)、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境内、境外)。

2.院级奖学金(一、二、三等奖)。

二、奖励办法

1.校级优秀(境外)学生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学年、二等奖和匹克奖1500元/学年;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境内、境外):标准为2000元/学年。

2.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800元/学年、二等奖600元/学年、三等奖400元/学年。

3.院级社会工作奖学金(属院级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标准为400元/学年。

4.院级学业进步奖学金(属院级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标准为400元/学年。

三、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境外)学生奖学金:①在校学习期满一年;②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境外生4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25%(境外生35%);④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⑤《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⑥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必须参加一项院级或以上级别的,且与学业相关的数学、英语或学术、科技创新、结构、桥梁、创意、创业竞赛(境外生除外);⑦一年内无补考或者重修(境外生除外)或违纪受处分的情况;⑧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在社会工作、文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2.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①学年平均绩点(不含校选修课)不得低于4.2,总平均绩点(不含校选修课)排名须在班级的前10%,该学年成绩为中的课程不得超过一门,其余课程成绩均需在良好以上;同等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者,评选时优先考虑:以个人或团体主要成员的身份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并获得奖项;获取奖项的级别越高,评选时倾斜力度越大。③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3.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①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35%,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40%;②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6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③一年内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4.院级社会工作奖学金:①担任学生干部期满一年,在任期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②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5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或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③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6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④任职期间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5.院级学业进步奖学金:①本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②在评选的学年里,学习平均绩点比上一学年的平均绩点提高程度不低于1.0(如从2.0提高到3.0);③一年内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④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6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奖学金分配方案

1.以各班级境内生总数为依据,按照每人270元的原则分配奖学金。

2.对于绩点较高的班级,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具体奖励原则为:土木工程专业奖励本年级平均绩点排名第一的班级3000元,排名第二的班级1000元;工程管理专业奖励本学院平均绩点排名前两位的班级3000元,若前两名分布于同一年级,则第二名顺沿至其他年级;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奖励本学院平均绩点排名第一的班级3000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班级

境内生数

金总额/元

班级平均绩点

绩点奖励

校级(一、二等)人数控制

1

2009级土木工程1班

57 

15390

3.33074

1000 

3

2

2009级土木工程2班

54 

14580

3.35506

3000

3

3

2009级土木工程3班

66 

17820

3.05771

3

4

2009级土木工程4班

65 

17550

3.21865

3

5

2009级工程管理1班

56 

15120

3.37029

 

3

6

2009级工程管理2班

57 

15390

3.42419

3000

3

7

2009级给水排水工程

41 

11070

3.64459

3000

2

8

2010级土木工程1班

52 

14040

2.90574

3

9

2010级土木工程2班

52 

14040

2.99824

2

10

2010级土木工程3班

60 

16200

3.2084

3000

3

11

2010级土木工程4班

63 

17010

3.0516

1000

3

12

2010级工程管理1班

53 

14310

2.83663

3

13

2010级工程管理2班

58 

15660

3.21082

3

14

2010级给水排水工程

46 

12420

3.27259

2

15

2011级土木工程1班

52 

14040

3.03291

1000

2

16

2011级土木工程2班

53 

14310

2.97243

3

17

2011级土木工程3班

60 

16200

2.94574

3

18

2011级土木工程4班

61 

16470

3.252

3000

3

19

2011级工程管理1班

57 

15390

3.05229

3

20

2011级工程管理2班

60 

16200

3.25053

3000

3

21

2011级给水排水工程

55 

14850

3.15785

3

五、要点说明

1.2011-2012学年奖学金评选执行新的评选条例,具体见2012年8月印制的学生手册(本、专科学生适用,境外生适用),奖学金与各类荣誉称号分开评选,荣誉称号(除集体类)不设奖学金,奖学金与各类荣誉称号可兼得。

2.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不得擅自放宽条件。对于校级奖学金(一、二等)的评选,除总人数不得突破限额以外,还要保证本班级至少有一个二等奖学金名额。

3.参评校级优秀境外学生奖学金、匹克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院级社会工作奖学金的同学(在三委一社、学生党支部、楼栋党支部、自律会任职的学生干部,且年度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在满足评审条件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申请,然后由学院进行评审。这些奖项不占用班级奖学金,但是需要保证院级一等奖学金的名额不得超过院级奖学金总名额的40%。

4.除“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外,以上各级各类奖学金(包括已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5.在符合各级各类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6.在土木工程学院就读不满一学期的学生,不在我院参评校级及院级奖学金,向原所在学院申请参评

7.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阳光成长计划资格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从其所在班级增补名额。

六、材料递交要求及时间

以上材料提交严格按照附件里标注的要求报送,时间截止到10月21日下午17:00,提交地点为C5-304周老师处,需提供电子版的文件发送至729969265@qq.com。

附件:附件1:华侨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2:XX级XX专业XX班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xls

附件3:XX级XX专业XX班“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doc

附件4:XX级XX专业XX班“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doc

附件5:XX级XX专业XX班班级推荐的院级奖学金汇总表.doc

附件6:XX级XX专业XX班班级评审的院级奖学金汇总表.doc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土木工程学院2012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