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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0点击:[]

土木〔2013〕15号

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华侨大学

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助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为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陈一良先生的热心捐资支持下,我院设立了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助学金。根据《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定于2013年3-4月评选2012-2013学年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相关规定:

1.申请者必须是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特殊关爱学生或家庭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事故。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且未曾受过任

何处分。

3.本科学生:学习认真刻苦,绩点排名班级70%以内;积极参与各项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和其他学生活动;积极承担学校、学院和班级的工作。

4.研究生:一年级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优良率应达到80%以上,二年级以上研究生除满足以上条件以外还须以第一作者在相关专业领域CN号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承担一定的学生工作以及积极参与学术研究的优先考虑。

5.社区表现累积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有违规违纪行为但排名不在本楼幢后31%-40%。

6.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该项助学金的评选;每位本科生的受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0元/年(含该项助学金)。

二、名额分配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助学金金额为10万元,从2012年起,连续3年,每年资助学生15-17名(其中本科生12-14名、研究生3名),每人资助2000元。

三、申请流程

  1.3月21日-3月28日,申请人认真如实填写《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助学金申请表》提交班主任审核,班级负责人填写《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依照困难程度排序),并将《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助学金申请表》一并于3月28日上午11:00前以班级为单位,本科生汇总至学院团委办公室C5-304周超老师处,研究生汇总至C5-307陈露老师处,相应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29969265@qq.com,邮件主题为“年级+班级+一良助学金评审结果”。

  2.3月29日-4月5日,一良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3.4月6日-4月10日,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并制作一良助学

金发放花名册,由学生本人签字后报送至财务处。

四、其他说明

1.请各班级按照评选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申请者获资助后如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回资助:

申请理由不实;违规违纪受处分;私自外宿;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有关资助的活动;使用高消费物品、抽烟酗酒等生活不节俭等。

2.为了使学生在接受社会助学的同时,提升自身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从本学期开始,将鼓励助学金的获得者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传播志愿服务正能量,可以向社会或学校主动提供一定量的志愿服务,形式可自定。如果没有其他途径,也可采取在学院参加志愿活动的形式。因此,在提交助学金申请表的同时,须附带相关的志愿服务计划书。

3.本学年未使用完毕的名额,将留待以后学年统筹使用。

附件:1.附件1:2013年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助学金申请表.doc

2.附件2:2013年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3年3月20日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3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