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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0点击:[]

 

 

 

 

土木〔2013110

 

土木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

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的通知

 

各年级研究生:

根据《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定于12月份评选2013-2014学年华商研究生助学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按《管理办法》规定的评选范围及条件(详见研究生手册)。

二、名额分配

一等助学金:7名,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助学金:8名,每人每年2000元。各年级名额原则上依据2013-2014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比例分配。

三、申请流程

1. 1220-1222日,网上申请及材料准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登录研究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综合服务”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扩展信息后,方可在“资助服务”中“我的困难补助”进行助学金的网上申请,(逾期未网上申请者视为放弃)。申请人提交纸质版《华侨大学华商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社区表现分由班长统一去社区盖章,学习情况如实填写后统一提交审核,班主任或导师意见统一由班主任填写。电子版《汇总表》一份,发至邮箱2335845784@qq.com

2. 1222-1224日,班主任组织谈话,调查了解申请学生家庭情况及各方面综合表现,详细填写班主任意见。申请者将完整的材料于1224日下午15:00前提交,厦门校区研究生交至C5-307研究生办公室,泉州校区研究生交至团委办公室。

3.1225-1231日,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4.12-16日,学生处网上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后,提交“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终审,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5.17-19日,各学院、研究院(所)从研究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导出困难补助发放花名册,学生本人签字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两校区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 申请人需具备申请资格,受资助学生须有感恩意识;

2. 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务必及时、完整提交,以免影响评审。

附件1: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华商研究生助学金汇总表.xls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31220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312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