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土木〔2021〕10号)文件精神,通过综合考核,经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现公示拟录取情况(见附件)。原则上每位博导具备一个基础招生指标,按照每位导师报考学生的成绩高低就高拟录取,直至招生指标分配完毕。若学校新增招生指标或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则按照候补顺序依次发放,在保证每位导师一个基础招生指标的情况下,当报考导师招生指标满额后,候补考生需服从学院调剂,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最终名单以学校审批结果为准。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向学院反映。
公示电话:0592-6162712,0592-6162695。
公示邮箱:tmxgb@hqu.edu.cn。
附件: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