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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公示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2点击:[]

 

各位考生:

根据《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土木〔202110号)文件精神,通过综合考核,经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现公示拟录取情况(见附件)。原则上每位博导具备一个基础招生指标,按照每位导师报考学生的成绩高低就高拟录取,直至招生指标分配完毕。若学校新增招生指标或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则按照候补顺序依次发放,在保证每位导师一个基础招生指标的情况下,当报考导师招生指标满额后,候补考生需服从学院调剂,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最终名单以学校审批结果为准。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514日下午17:00前向学院反映。

公示电话:05926162712,0592-6162695

公示邮箱:tmxgb@hqu.edu.cn

附件: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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