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理念,实现卓越工程师的培养目标,扎实做好境外生培养工作,决定在我院实行境外生学伴制。根据《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实行境外生学伴制的暂行规定(试行)》文件精神,拟于近期招聘境外生学伴。
一、具体要求
凡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学习刻苦,学习绩点3.5以上的我院境内外在校(本科、硕士)学生(大一学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参考依据)均可申请成为境外生学伴。
二、工作职责
1、学伴协助境外生导师做好境外生专业学习,对同年级或低年级境内外生进行每周不少于两次的课程辅导,定期参加学伴班的课内外活动(如学习讨论会、素质拓展活动等)。
2、学伴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境外生第二课堂活动、社区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正面引导,促进境外生的全面发展。
3、学伴每月递交《学伴制境外生学业辅导进展报告》及《学伴制境外生生活建议》各一份,按时做好总结工作。
三、考核与奖励
学院党总支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落实素质拓展分的加分政策。对年度考核优秀者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招聘与任期
学伴原则上进行一年一聘,鼓励连任。辅助方式为“一对一”或者“一对二”,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续聘。
五、报名方式
填写《土木工程学院2011-2012学年境外生学伴应聘表》,于11月13日前发送电子版至tmtw@hqu.edu.cn,学院将择日统一面试。
附件:《土木工程学院2011-2012学年境外生学伴应聘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