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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校级、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1点击:[]

土木〔2013〕68号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13〕49号)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2-2013学年校级、院级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1.校级(境外)学生奖学金(一、二等奖;匹克奖)、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境内、境外)。

2.院级(境外)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

二、奖励办法

1.校级(境外)学生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学年、二等奖和匹克奖1500元/学年;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境内、境外):标准为2000元/学年。

2.院级(境外)学生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800元/学年、二等奖600元/学年、三等奖400元/学年。

三、评选条件

1.校级(境外)学生奖学金:①在校学习期满一年;②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境外生4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25%(境外生35%);④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⑤《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⑥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必须参加一项院级或以上级别的,且与学业相关的数学、英语或学术、科技创新、结构、桥梁、创意、创业竞赛(境外生除外);⑦一年内无补考或者重修(境外生除外)或违纪受处分的情况;⑧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在社会工作、文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2.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①学年平均绩点(不含校选修课)不得低于4.2,总平均绩点(不含校选修课)排名须在班级的前10%,该学年成绩为中的课程不得超过两门,其余课程成绩均需在良好以上;同等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者,评选时优先考虑:以个人或团体主要成员的身份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并获得奖项;获取奖项的级别越高,评选时倾斜力度越大。③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3.院级(境外)学生奖学金(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的同学可以参评):

(1)学业突出者:①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35%,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40%;②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③一年内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2)学生干部工作突出者(奖励等级等同于院级三等奖学金):①担任学生干部期满一年,并在任期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②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5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或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对于社会工作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③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④任职期间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学年考核优良。

(3)学业进步突出者(奖励等级等同于院级三等奖学金):①当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②评选的学年度里学习平均绩点比上一学年的平均绩点提高程度不低于1.0(如从2.0提高到3.0);③一年内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④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4)文体突出者(奖励等级等同于院级三等奖学金):该年度文体比赛成绩优异个人及团队。

四、奖学金分配方案

1.以各班级境内生总数为依据,按照每人270元的原则分配奖学金。

2.对于绩点较高的班级,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具体奖励原则为:土木工程专业奖励本年级平均绩点排名第一的班级3000元,排名第二的班级1000元(由于2012级班级数目比较多,则顺延奖励第三名班级1000元);工程管理专业奖励本学院平均绩点排名前两位的班级3000元,若前两名分布于同一年级,则第二名顺沿至其他年级;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奖励本学院平均绩点排名第一的班级3000元,排名第二的班级1000元,若前两名分布于同一年级,则第二名顺沿至其他年级。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班级

境内生数

金总额

班级平均绩点

绩点奖励

校级(一、二等)人数控制

1

2010级土木工程1班

52

14040

2.855

 

2

2

2010级土木工程2班

52

14040

3.149

 

3

3

2010级土木工程3班

60

16200

3.227

3000

3

4

2010级土木工程4班

63

17010

3.167

1000

3

5

2010级工程管理1班

54

14580

3.043

 

3

6

2010级工程管理2班

58

15660

3.203

3000

3

7

2010级给水排水工程

46

12420

3.462

3000

2

8

2011级土木工程1班

52

14040

2.972

1000

2

9

2011级土木工程2班

53

14310

2.96

 

3

10

2011级土木工程3班

60

16200

2.857

 

3

11

2011级土木工程4班

61

16470

3.2

3000

3

12

2011级工程管理1班

57

15390

2.923

 

3

13

2011级工程管理2班

60

16200

3.191

3000

3

14

2011级给水排水工程

55

14850

3.165

1000

3

15

2012级土木工程1班

41

11070

3.044

1000

2

16

2012级土木工程2班

41

11070

2.735

 

2

17

2012级土木工程3班

42

11340

2.846

 

2

18

2012级土木工程4班

38

10260

2.43

 

2

19

2012级土木工程5班

43

11610

3.237

3000

2

20

2012级土木工程6班

41

11070

2.909

1000

2

21

2012级工程管理1班

56

15120

2.896

 

3

22

2012级工程管理2班

57

15390

2.913

 

3

23

2012级给水排水工程1班

40

10800

2.671

 

2

24

2012级给水排水工程2班

41

11070

2.935

 

2

五、要点说明

1.2012-2013学年奖学金评选执行新的评选条例,具体见2013年8月印制的学生手册(本、专科学生适用,境外生适用),奖学金与各类荣誉称号分开评选,荣誉称号(除集体类)不设奖学金,奖学金与各类荣誉称号可兼得。

2.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不得擅自放宽条件。对于校级奖学金(一、二等)的评选,除总人数不得突破限额以外,还要保证本班级至少有一个二等奖学金名额。匹克奖学金每班至多推荐一名候选人。

3.参评校级境外学生奖学金、匹克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院级社会工作奖学金(特指学生干部工作突出者,在三委一社、学生党支部、楼栋党支部、自律会任职的学生干部,且年度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同学,在满足评审条件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申请,然后由学院进行评审。这些奖项不占用班级奖学金,但是需要保证院级一等奖学金的名额不得超过院级奖学金总名额的40%

4.除“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外,以上各级各类奖学金(包括已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5.在符合各级各类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6.在土木工程学院就读不满一学期的学生,不在我院参评校级及院级奖学金,向原所在学院申请参评

7.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阳光成长计划资格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从其所在班级增补名额

六、材料递交要求及时间

以上材料提交严格按照附件中标注的要求报送,10月15日下午17:00前华侨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先交匹克奖)审批表及报送汇总表、“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提交至团委C5-304周老师处,另将汇总表、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729969265@qq.com

其他校、院级奖学金的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下午17:00,提交地点为团委C5-304周老师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729969265@qq.com

 

附件:1.华侨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审批表.doc

    2.XX级XX专业XX班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xls

3.XX级XX专业XX班“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doc

4.XX级XX专业XX班“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doc

5.XX级XX专业XX班班级评审的院级奖学金汇总表.doc

   6.XX级XX专业XX班班级推荐的院级奖学金汇总表(社会工作突出者).doc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3年10月10日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3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