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2020级土木类各班:
根据《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与确认实施办法(试行)》(土木〔2019〕1 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要求,学院决定启动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现将专业分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范围
2020级土木类全体学生参加,专业选择范围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工程”3个专业。
二、分流程序
1.学院公布各专业名额(2021年4月22日)
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资源情况公布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具体名额如下表。
专业 |
境内生名额 |
境外生名额 |
班级数 |
土木工程 |
229 |
24 |
6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45 |
0 |
1 |
工程管理 |
80 |
12 |
2 |
注:境内生、境外生名额单列。
2.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2021年4月22日-4月26日)
土木类全体学生填写《土木工程学院大类分流学生志愿(正式报名)》(登陆今日校园——信息收集——填报《土木工程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正式)》,每个同学根据个人意愿,填报2个专业分流志愿。
3.学院根据分流条件审核(2021年4月26日-4月30日)
学院根据分流的依据确定各专业的名单。因名额限制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学院根据所制定的分流方案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修读;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没有填报第二志愿,而第一志愿又没有满足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人数未录满的专业。
4.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三、分流依据
1.分流依据请详见《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与确认实施办法(试行)》(土木〔2019〕1 号),预报名期间已经公布专业分流学业成绩。
2.参照学校招生政策,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专业分流单列。
3.实施方案未尽事宜,依据《华侨大学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华大教〔2018〕138号)文件精神,由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其他事项
1.学院教务员在教务系统中根据学院公布的分流结果进行学生学籍调整,落实分班、选课、领取教材等有关事宜,确保学生按时进入分流后的专业培养阶段。
2.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当按学院公布的分流后的专业修读。已专业分流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享有在大类专业内申转专业的机会,若申请转大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具体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3.进入专业分流阶段学习的学生必须按分流后修读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分流所就读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
4.若因休学、出国留学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复学后由学院根据所制定的分流方案安排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修读。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