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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校院级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9点击:[]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土木〔201723)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7-2018学年校院级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院级先进班级。

二、评选条件

详见文件《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土木〔201723)。

三、几点说明

1. 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不能自行放宽条件。

2. 本学期初转至我院的学生,如符合2017-2018学年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3. 附件1、附件4、附件5 电子版于11月1日(周12:00之前发送至邮箱489663128@qq.com,纸质版提交的时间为11月1日(周)下午16:30-17:30,提交地点为C5-304(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附件2、附件3电子版11月5周一12:00之前发送至邮箱489663128@qq.com;纸质版提交时间为11月5日(周一)下午16:30-17:30,提交地点为C5-304(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

4. 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部门考核结果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增补。

5. 先进班级评选文件另通知

6. 各类校级、院级荣誉称号不可兼得,可与奖学金兼得。

附件1:校级-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

附件2:院级-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

附件3:院级-院团委学生会-华侨大学本科(高职)学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附件4:校级-团委学生会等工作部门-华侨大学本科(高职)学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附件5:校级(境外生)-华侨大学本科(高职)学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附件6:16-17学年校院级荣誉称号名额分配

附件7:荣誉称号审批表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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