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团学工作 >> 学工动态 >> 正文

关于招募华侨大学2016年暑期“闽港青年交流团”及“优秀学生访澳交流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4点击:[]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际化办学,推进对外交流和实践教育,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暑期“闽港青年交流团”和“优秀学生访澳交流团”,拟面向全校同学开展招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招募人数:

闽港青年交流团:201671627日;行程涉及福建省内、中国香港、日本(或泰国),计划招募境内外优秀学生20人(全校)(我院最多可推荐5名同学到学校参加申请)

优秀学生访澳交流团:201671620日;行程为中国澳门,计划招募非澳门籍优秀学生25人(全校)(我院最多可推荐5名同学到学校参加申请)

二、招募对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中的优秀学生代表。

1.基本要求:

爱国爱校,拥护一个中国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学习刻苦认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良好;

尊敬师长,关心同学,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一定的调研能力;

能按时按质完成学校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安排,一经录用,不得中途退出。

2.招募对象包含各个类别的优秀学生代表,具体应至少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学术科研:在学术研究上取得突出成绩,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参与出版专著;或参与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级、省级发明专利等。以上成果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竞赛获奖:在国际级、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及文体竞赛等中获得重要奖项,赢得良好声誉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一般应取得证书,或有新闻媒体专题报道)。

公益服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且获得省级以上重要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或在道德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并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或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或公共财产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等,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等。

社会实践: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且获得省级以上重要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

就业创业:在校期间在就业、创业方面卓有成效,具有代表性。

学生工作:在各项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出色地完成各级管理部门交给的任务,工作扎实有创新;

其他类别:在其他方面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良好社会声誉的。

三、选拔办法与程序

1.个人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同学请于42217:00前向学院提交报名表、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等)、入学以来综合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新闻报道截图等)(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396715554@qq.com,纸质材料提交至C5-304郑老师处,咨询电话:0592-6162712郑老师)

2.学院推荐。学院统一汇总、审核后组织讨论,进行排序,经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430前将汇总表及学生报名材料提交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科/外国留学生管理科。

3.学校选拔。学校汇总各学院推荐人选,审核、讨论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后,确定名单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成员名单及候补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请班级广泛宣传,严格把关。

2.参团学生需于530前完成赴境外证件办理,行程所有费用均由校方承担。

3.以上团组因外事审批等原因,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成行,以通知为准。

4.学生处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1. 华侨大学2016年暑期“闽港青年交流团”及“优秀学生访澳交流团”报名表.doc 

 

              2016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