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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5点击:[]

 

各班级:

根据《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华大综2014122号)的文件精神,为鼓励支持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华大综〔2014122号)(附件1)。

二、资助对象和资助范围

1、资助对象:

凡在我校正式注册在读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本专科生、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均可申报。

2、资助范围:

基于相关竞赛的时间安排,本着提前一年予以资助的原则,今年(偶数年份)资助“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重点项目。重点扶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较好市场前景、已经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有可能在短时间内产生成熟技术解决方案或产品,优先考虑近期已获得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较高等级的项目。

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12项,每项资助200010000元;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8项,每项资助20005000元;资助金额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评定等级确定。对于入围“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的项目,按实际需求赛前每项追加不超过5000元的竞赛资金;对于进入国赛终审决赛的项目,根据实际需求赛前每项追加不超过10000元的竞赛资金。获得“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以上荣誉的作者和指导老师除获得学校奖励外,根据《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暂行)》还可享受1:1的配套奖励。

3资助数量:2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或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非毕业班学生,但毕业班学生可作为合作者参与课题或项目的研究。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组队申报研究项目,作品归属为第一作者(或负责人)所在学院。

2、境外生成员人数占团队成员总人数比例50%以上的立项资助时将予以倾斜。

3、项目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申请表格填写务必严格按照学校统一标准,如填写规格不符合标准将予以退回。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691912:00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至C5-303周超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1031741598@qq.com

四、获推荐项目时间安排

1、项目走访(9月下旬):针对学院推荐的部分重点项目,校团委将组织实地走访调研,深入了解项目前期取得的阶段成果,公布取得立项答辩资格的团队。

2、立项答辩评审(10月中旬):申报团队进行6分钟的PPT立项答辩及实物展示,专进行6分钟的PPT立项答辩及实物展示,专家结合答辩情况及前期调研结果确定资助等级。

3、项目实施(201610月至20173月):项目实施过程中校团委将组织中期检查,明年3月进行结题答辩及成果验收。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7年第十三届福建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

 

 

附件.zip1.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暂行)

      2.2016年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

        申报书

      3.2016年华侨大学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

        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