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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华侨大学2024届毕业生求职材料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9点击:[]


    关于做好华侨大学2024届毕业生求职材料

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4届毕业生: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推荐、签约保障等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特制作华侨大学2024届毕业生求职相关材料,现将发放和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求职材料发放安排

求职材料包含《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以下简称《推荐函》)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其中《推荐函》采用电子档形式发放,由学院统一收齐纸质版并附上加盖党委公章的名单汇总表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统一盖章。

二、《推荐函》发放须知

一)发放范围:

1.2024届全日制、非全日制非定向(指招生时以无工作单位类型录取,下同)毕业生。

2.其他类型非全日制毕业生需《推荐函》的,采取申请审批方式。由学生本人提交《华侨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函申请表》(附件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等材料,经学院、研究院审核通过并加盖党委公章后,自行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办理。

二)办理流程:

1.毕业生填写《推荐函》电子版

毕业生认真阅读《2024届就业推荐函填写须知》(附件5),填写《推荐函》,并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就业推荐函(学号+姓名)”,10月3日前由各班负责人(研究生由专业方向负责人)打包提交至chenzhulin@vip.qq.com。

2.学院审核后毕业生打印《推荐函》

学院审核后,将《推荐函》主要错误情况反馈给毕业生,毕业生修改后打印《推荐函》,10月8日提交班级汇总。

3.班级汇总提交《推荐函》

班级收齐《推荐函》,并确保研究生导师、班主任已填写意见并签字,并严格按照学号顺序排列,10月10日前提交学院(本科生提交至C5-308 阮羿佑老师,研究生提交至C5-303陈竹林老师)。

4.《推荐函》审批盖章

境内生《推荐函》须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和华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专用章,方可生效;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推荐函》须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和华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专用章,方可生效。学院统一收齐《推荐函》后,携带《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集中办理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到两校区办公室加盖华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专用章。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设计版式:《推荐函》由学校统一设计。毕业生在制作打印时建议选择120克,A4纸彩色双面打印,《推荐函》版式不允许改动,务必保持美观整洁。若擅自改动,《推荐函》视为无效,学校将不予认定。

2.作用意义:《推荐函》不但是毕业生求职择业阶段的重要证明材料,同时也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办理户口、档案事宜的必备材料,毕业生务必高度重视。

3.违规处理:毕业生本人要如实填写《推荐函》,如有虚假信息,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使用方法:毕业生在未确定意向前,可向用人单位提供复印件。确定意向后,方可将《推荐函》原件交与用人单位。原则上《推荐函》每生一份,因求职需要申请多份《推荐函》的,学院对申请者情况进行评估核实。

5.审核要求:各学院须严格审核毕业生所填内容,确保准确无误。学习形式、培养方式等基本信息与生源信息采集一致。“学院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原则上本科学生由班主任签字,研究生由导师签字,需保证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真实性。

6.遗失、补办安排:《推荐函》遗失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补办的,学生可凭《华侨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函补办申请表》(附件2)及自行按模板填写的《推荐函》,经学院审核盖章后,前往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后择业期两年内毕业生若遗失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补办的可按照要求进行申领。

三、《协议书》发放须知

一)发放范围:

1.2024届全日制、非全日制非定向毕业生。

2.其他类型非全日制毕业生需《协议书》的,采取申请审批方式。由学生本人提交《华侨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附件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等材料,经学院、研究院审核通过并加盖党委公章后,自行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申领。

二)领取方式:

签约的同学,可选择两种方式之一:

1.线上签约(具体操作指南见《网签操作: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毕业去向填报模块),https://bys.hqu.edu.cn/info/1038/34966.htm);

2.前往学院领取三方协议一式四份(本科生联系C5-308 阮羿佑老师,研究生联系C5-303陈竹林老师),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寄回学院盖章,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学院各留一份,另一份一般为主管部门或人才机构需要(毕业生本人保管)。如采用纸质方式签约的,办理后请及时提交学院盖章和留底。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作用意义:《协议书》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设计排版,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2.填写指导:《协议书》发放过程中,应向毕业生说明《协议书》的作用,提醒学生注意学校补办《协议书》的工作安排,确保毕业生能认真对待《协议书》的签订等事宜。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要认真填写《协议书》各部分内容,缺漏、虚假、印章不齐全等情况将可能给毕业生在档案投递和后续人事关系确定的过程中带来一定隐患,广大毕业生在填写时务必认真仔细,并做好监督。

3.使用方法:《协议书》作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协议和证明材料,应在慎重考虑后签约,严禁学生之间相互转借使用。每名应届毕业生发放一套(一式四份),填写时请参照《协议书》尾页《填写说明》要求。

4.审批生效:《协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党委公章和华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专用章,方可作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的有效凭证。毕业生不可重复签约。线上签约与线下签约具有同等效力,学院务必严格审核“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签约情况,避免线上线下重复签约。

5.补办安排:毕业生要妥善保存并慎重签约,补办申请所需材料及规程详见附件4。毕业后择业期两年内毕业生若遗失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补办的可按照要求进行申领。

6.发放依据和要求:以初步统计的2024届毕业生生源为依据进行发放。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保证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人一套(一式四份)。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直接签约,或毕业去向类型为“研究生”等无需使用《协议书》的,不得领取《协议书》。后续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依据准确的生源数据及就业登记情况,采取多还少补的原则,与各单位进行结算。请各单位务必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将《推荐函》《协议书》违规交给学生使用,如发现违规使用,不受理补办,如造成人事纠纷,责任自行承担。

 

附件:1.华侨大学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

2.华侨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函补办审批规程及申请表

3.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集中办理汇总表

4. 华侨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审批规程及申请表

5. 2024届《就业推荐函》填写须知

 

                             土木工程学院

                      2023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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