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团学工作 >> 学工动态 >> 正文

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8点击:[]

 

毕业班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1.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

研究生按毕业生总数的7%评选,本科学生按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高职学生按毕业生总数3%评选(见附件1)。

2.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参评的研究生需满足:

1)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为优良的课程数占学习总门数的80%及以上,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3)学术论文要求:

硕士毕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三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提前毕业的须在三类A及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博士毕业研究生在学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一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2.参评的本科(高职)学生需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境外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70%);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报送时间及要求

1.根据上述文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并获得双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由国际学院组织评选。

4.请有意向申报的本科生于525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审批表、汇总表)提交至学院团委C5-304周超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2092038033@qq.com。研究生将材料提交至学院陈露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2335845784@qq.com

 附件:土木工程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 附件材料.zip

1.华侨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本科、高职)

 2.华侨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

3.华侨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高职)

 4.华侨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