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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中国文化之旅”境外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7点击:[]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境外生”)教育培养工作,让境外生走近祖(籍)国,了解祖(籍)国,感受祖(籍)国的壮丽河山与悠久的历史文化,体验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成就,同时促进境内外学生的交流。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文化之旅”境外生夏令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定路线

(一)巴蜀文化:泉州→九寨沟→黄龙→成都(建川博物馆、汶川新城区、“5.12”地震纪念馆、抗日壮士群雕广场、“抗战老兵手模广场”)→峨眉山→都江堰→映秀“5.12”地震遗址→武侯祠→杜甫草堂

(二)丝路文化:厦门→青海湖→阿什贡七彩峰丛地质公园→黄河奇石苑→塔尔寺→西路军纪念馆→嘉峪关→鸣沙山→月牙泉→敦煌莫高窟→甘肃省博物馆

(三)云南文化:厦门→云南陆军讲武堂旧址→西山→普达措国家森林公园→独克宗古城→虎跳峡→红军长征纪念碑→丽江古城→西路军纪念馆→玉龙雪山→木府→束河古镇→崇圣寺→大理古城→世博园

(四)草原文化:泉州→大昭寺→内蒙古博物院→银肯响沙湾→成吉思汗陵→蒙古民族风情园→辉腾锡勒大草原→云冈石窟→乔家大院→平遥古城→晋祠

(五)北京文化:厦门→天津(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古文化街、静园)→天坛→王府井大街→天安门广场→故宫→八达岭长城→颐和园→奥林匹克公园→清华大学→卢沟桥→国家博物馆→什刹海→恭王府→798艺术区

实际路线,以学校同旅行社签订的承接服务合同为准。

二、活动时间

2016716-722日。

三、参加对象

(一)学生营员:以在校境外生为主,及部分优秀的境内学生(参加2016年“闽港青年交流团”及“优秀学生访澳团”的学生不得报名);

(二)带队教师:从学生工作系统全体教师中招募;

(三)工作人员:从党政职能部门中选派相关工作人员,作为旅行社服务监督员。

四、选拔(招募)标准

(一)学生营员选拔的优先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原则,拥护祖(籍)国统一;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校纪校规,在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表现积极,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4.同等条件下,近两年未参加过中国文化之旅夏(冬)令营者。

(二)带队教师招募的优先条件

1.在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2.近两年有分管或负责境外生工作经历;

3.近两年有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荣誉称号;

4.有辅导员协会秘书组成员工作经历。

五、工作程序

(一)学生营员选拔程序

采取学院推荐与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院根据名额指标推荐境外生,校级学生组织根据名额指标推荐境内、境外学生。校级学生组织报名及推荐情况另文通知。

1.个人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境外生填写报名表,于61310:00前向学院报名,并提供个人证件(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复印件、成绩单、任职证明等报名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指标,结合报名情况,完成学院范围内的公示,并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提交学生处审核。

3.学校审核。学生处汇总学院及校级学生组织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营员名单。

(二)带队教师的招募程序

1.个人报名。请有意向参与的教师选择一条线路。填写报名表后,于61310:00前提交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hqujwsk@126.com

2.学校审核。学生处根据报名情况,审核确定拟用人选,并随学生名单一同公示。

3.参与筹备工作。公示无异议者,须参与考察团各项筹备工作。

(三)工作人员的选派程序

1.个人报名。请有意向参与的同志选择一条线路,填写报名表后,于61511:00前提交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hqujwsk@126.com

2.学校审核。学生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工作人员人选。

3.参与筹备工作。工作人员须参与夏令营各项筹备工作。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可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选拔细则,但应在学院网站等公开平台公示拟推荐人选,并及时告知本学院报名学生。请各学院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选拔条件与程序,广泛宣传,严格把关,做好境外生营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学校将根据报名、推荐情况,对名额指标进行微调。

2.参加夏令营的学生营员须向旅行社预交一定金额的考察费(巴蜀文化:1900/人,丝路文化:1800/人,云南文化:1800/人,草原文化:1800/人,北京文化:1300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学校支付。报名学生一经录取,因个人原因退出而造成的机票损失费用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3.有意向报名的带队教师和工作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各项请假手续。

4.学校确定带队教师、工作人员人选后,若无突发紧急事项,均不得退出或提出更换线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机票折损等费用由本人承担。

5.除规定的参加对象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团,带队教师及工作人员严禁带家属等随团。

 

附件 (学院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