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务与教务 >> 学务信息 >> 正文

土木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31点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大教〔201564号)、《华侨大学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华大教〔2018138号)及华侨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202158号)的工作通知,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办学情况,现将2021年转专业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受理对象:受理对象为2020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申请条件原则上除满足教务处规定的申请转专业相关条件之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转出和转入人数均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的10%以内(含本学院学生转出和转入本学院其他专业的)。

2、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的具体规定

1)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的境内生,要求在原专业的绩点成绩不低于3.6,或者在原专业的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前20%

2)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的境外生,要求绩点成绩不得低于3.0

3、本学院内学生转专业的具体规定

申请转本学院内其他专业的,要求绩点排名位于原专业的前10%。学生以大类招生入学的,完成专业分流后,不得申请在该大类内转专业。

三、办理程序

1、转专业申请时间:61日至61617:00

请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及时登录教学服务平台报名,未经教务处教学服务平台报名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一律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

2、网络报名流程:登录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华侨大学教学服务平台http://10.30.11.12/——业务办理——转专业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自动进入转入学院后台审核。

3、申请转出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后,提交转入学院审批。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需经学院组织的初审和面试,进行德、智、体和心理素质的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名单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公布。

咨询受理办公室:厦门校区教学楼C5-305土木工程学院教务室,刘老师,联系电话6162692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