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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安全例会制度

发布日期:2022-05-22点击:[]

为及时掌握学院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安全动态,确保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有效防范,结合我院实验中心实际情况,建立实验中心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院每学期召开一次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的安全管理综合会议,会议由书记或院长主持。会议主要传达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分析学院内教学和实验安全情况,强调教学和实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通报各系、实验室和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根据需要开办安全讲座。

二、学院每学期召开一次实验室安全管理会议,会议由书记或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主持,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学院实验中心副主任、学院实验中心秘书、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教师代表参加。会议主要传达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分析、研究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工作状况,明确实验中心人员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研究部署本学期安全工作重点和任务,就存在较大的实验室安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三、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实验中心安全管理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以及,研究处理有关安全工作的突发性问题和事件。

四、学院实验中心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会议由学院实验中心主任主持,学院实验中心副主任、学院实验中心秘书、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教师代表参加。会议主要传达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学院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当月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效,寻找问题和薄弱环节,通报各实验室关于实验室安全和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研究部署当月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安全培训等工作。

五、各二级教学实验中心每两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各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安全记录,就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难以解决及时上报学院实验中心。

六、实验室安全管理会议和实验室安全工作例会均需形成会议纪要,学院主持召开的安全会议需以新闻稿的形式发布在学院网站。

七、实验室安全工作应建立台账,以备检查。

八、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以备督办检查。

九、 本制度由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