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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与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5-20点击:[]

为规范学院实验中心实验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等管理,确保师生教学、科研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保障教学、科研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土木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实验安全防护用品是指实验者在实验过程中为免遭伤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第三条 教学实验安全防护用品由各实验室根据实际物品所需,提供申购计划,报实验中心主任初审,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教学实验室管理负责人统一采购。

第四条 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教学实验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申报实验安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负责实验安全防护用品采购、使用、监督、保存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检查。

第五条 实验技术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由学院实验中心根据需要制定采购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员统一采购。

第六条 科研试验专用防护用品由课题组根据试验风险特点以及实验中心和学校相关规定的防护要求自行配置、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 对于通用的安全防护用品,例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带等由实验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员统一采购。

第八条 对于通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由各实验室负责保管、发放、使用等综合管理。

第九条 实验人员必须爱护防护用品,并按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到“三会”: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用品。

第十条 实验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实验。

第十一条 采购人员应购买有品牌和安全保证的合格产品。

第十二条 对于课题组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各实验室应给出合理的建议,并进行使用前的培训。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