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2013〕16号
关于印发《土木工程学院“欧美大地
科技创新奖学金”和“欧美大地科技园丁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全院师生:
现将《土木工程学院“欧美大地科技创新奖学金”和“欧美大地科技园丁奖”评选办法(2013年4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3年4月7日
土木工程学院“欧美大地科技创新奖学金”、“欧美大地科技园丁奖”评选办法
(2013年4月修订)
为激发我院师生积极参与课外科技实践活动的热情,进一步培养学生创造、创新和实践能力,在院内积极营造参与创新活动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努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和各类专门人才,特设立了“欧美大地科技创新奖学金”和“欧美大地科技园丁奖”,并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一条 评选对象
1.土木工程学院积极参与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在各类奖项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生。
2.土木工程学院积极关心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指导学生个人或团体在各类奖项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
第二条 欧美大地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
1.科技竞赛类:
(1)在国家级力学竞赛、结构设计大赛、数学建模比赛、“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创意大赛等学术科技竞赛中(或全国举办的科技含量较高的其他科技比赛项目)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奖励1500元、1200元、900元、600元。
(2)在华东地区结构设计邀请赛、省级结构设计大赛、数学建模比赛、 “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创意大赛等学术科技竞赛中(或省级举办的科技含量较高的其他科技比赛项目)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省级力学竞赛奖励前10名,第1名、2—5名、6—10名分别按省级科技竞赛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
(3)市级、校级学术科技竞赛按照科技含量,学生投入精力等因素分为A、B两个类别。
A.在校级结构设计大赛、数学建模比赛、“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创意大赛等学术科技竞赛中(或市级、学校举办的科技含量较高的其他科技比赛项目)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200元。
B.在校电子桥梁设计大赛等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200元、100元。
(4)同一项目获多项奖励的按最高项进行申请,同一人可以申请多项奖励,同一项目由多人完成的应按团队或个人只申请一次,学生参加项目有老师指导的应注明指导老师。
2.单项奖励类:
(1)在各类国家级学术刊物(刊号以CN开头)上发表论文按核心期刊和其它二级以上期刊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
(2)为学校、学院在科技方面有突出贡献,奖励800元。
(3)科研成果获得专利或确实进入应用领域的,奖励1000元。
第三条 欧美大地科技园丁奖评选办法
欧美大地科技园丁奖两年评选一次,根据学院教师期间在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具体贡献,评选3-5名科技园丁,奖励1000元。
第四条 评选程序及方法
1.欧美大地科技创新奖学金于每年10月份评选,学院成立“欧美大地科技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该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或证书),由所在班级推荐,将申请表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初步确定奖励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评审委员会将按获奖名单实施奖学金发放。
2.欧美大地科技园丁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学院成立“欧美大地科技园丁奖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该奖项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汇总两年来学院教师在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具体贡献,确定获奖教师名单。
第五条 本办法由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