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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校级、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8点击:[]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1134号)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09-2010学年校级、院级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1.校级优秀(境外)学生奖学金(一、二等奖;匹克奖)、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境内、境外)。

2.院级奖学金(一、二、三等奖)。

二、奖励办法

1.校级优秀(境外)学生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2000/学年、二等奖(匹克)1500/学年;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境内、境外):标准为2000/学年。

2.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800/学年、二等奖600/学年、三等奖400/学年。

3.院级社会工作奖学金(属院级优秀学生三奖学金):标准为400/学年。

4.院级学业进步奖学金(属院级优秀学生三奖学金):标准为400/学年。

三、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境外)学生奖学金:在校学习期满一年;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境外生4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25%(境外生35%);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必须参加一项院级或以上级别的与学业相关的数学、英语或学术、科技创新、结构、桥梁、创意、创业竞赛(境外生除外);一年内无补考或者重修(境外生除外)或违纪受处分的情况;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在社会工作、文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2.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学年平均绩点(不含校选修课)不得低于4.0,总平均绩点(不含校选修课)排名须在班级的前10%,该学年成绩为中的课程不得超过两门,其余课程成绩均需在良好以上;同等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者,评选时优先考虑:以个人或团体主要成员的身份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学术作品竞赛获得奖项;获取奖项的级别越高,评选时倾斜力度越大。③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3.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3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35%;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6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一年内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4.院级社会工作奖学金:担任学生干部期满一年并在任期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5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或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6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任职期间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5.院级学业进步奖学金:当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评选的学年度里学习平均绩点比上一学年的平均绩点提高程度不低于1.0(如从2.0提高到3.0);一年内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6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奖金分配方案

1.以各班级境内生总数为依据,按照每人260元的原则来分配奖金。

2.对于上学年班级平均绩点在3.2以上的班级,奖励2000元。

序号

班级

境内生数

奖金总额/

班级平均绩点

绩点奖励

校级(一、二等)人数控制

1

2008级土木工程1

45 

11700

3.03847

 

2

2

2008级土木工程2

40 

10400

2.91496

 

2

3

2008级土木工程3

50 

13000

3.18465

 

2

4

2008级土木工程4

52 

13520

3.12076

 

3

5

2008级工程管理

52 

13520

3.45724

2000

3

6

2008级给水排水工程

51 

13260

3.57952

2000

2

7

2008级土地资源管理

35 

9100

3.60347

2000

2

8

2009级土木工程1

57 

14820

3.14671

 

3

9

2009级土木工程2

54 

14040

3.34592

2000

3

10

2009级土木工程3

67 

17420

3.10829

 

3

11

2009级土木工程4

65 

16900

3.18845

 

3

12

2009级工程管理1

56 

14560

3.01762

 

3

13

2009级工程管理2

57 

14820

2.99334

 

3

14

2009级给水排水工程

39 

10140

3.40764

2000

2

15

2010级土木工程1

52 

13520

2.98533

 

3

16

2010级土木工程2

51 

13260

3.00454

 

2

17

2010级土木工程3

60 

15600

3.03274

 

3

18

2010级土木工程4

63 

16380

2.90797

 

3

19

2010级工程管理1

53 

13780

2.9186

 

3

20

2010级工程管理2

58 

15080

3.02359

 

3

21

2010级给水排水工程

46 

11960

3.1372

 

2



 

五、要点说明

1.2010-2011学年奖学金评选执行新的评选条例,具体见20118月印制的学生手册(本、专科学生适用,境外生适用),奖学金与各类荣誉称号分开评选,荣誉称号(除集体类)不设奖金,奖学金与各类荣誉称号可兼得。

2.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不能自行放宽,评选名额除校级奖学金(一、二等)不能突破外,其它由班级自行决定。

3.欲参评校级优秀境外学生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院级社会工作奖学金的(在三委一社、学生党支部、楼栋党支部、自律会任职的学生干部),在满足评审条件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申请,由学院评审,不占用班级奖金。

4.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外,以上各级各类奖学金(包括已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不能兼得。

5.在符合各级各类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6.在土木工程学院就读不满一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参评校级以及院级奖学金。

7.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阳光成长计划资格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从所在班级增补名额。

六、材料递交要求及时间

以上材料提交严格按照附件里标注的要求报送,时间截止到1026日上午1100,提交地点为C5-304高老师处,需提供电子版的文件发送至tmtw@hqu.edu.cn

 

附件:

1. 华侨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审批表

2. XXXX专业XX班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3XXXX专业XX班“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

4XXXX专业XX班“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

5XXXX专业XX班推荐的院级奖学金汇总表

6XXXX专业XX班评审的院级奖学金汇总表

 

 

 

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土木工程学院201110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