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2011〕103号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0年8月印发)、《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2010年8月修订)、《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1年11月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0-2011学年院级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和奖励办法
(一)个人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院授予荣誉证书。
(二)集体荣誉称号
土木工程学院先进班级。学院授予荣誉证书,并奖励500元/班。
二、评选比例和条件
(一)个人荣誉称号
1. 院优秀学生标兵:每班推荐一名候选人。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当学年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相当的荣誉称号;②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绩点排名班级前10%);③科技活动成果显著(获得校级以上科创比赛奖项);④社会工作及实践表现突出;⑤文体活动表现优异;⑥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事迹。
2.院三好学生:推荐名额数控制在班级学生总数的6%。①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华侨大学奖学金(包括院级);②当学年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20%(境外生30%);③《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④在满足上述条件下,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3.院优秀学生干部:各班推荐2名,三委一社共推荐5名。①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 ②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③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5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或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④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⑤工作积极负责,有全局观念、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同学,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歪风邪气作斗争;⑥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学年考核优良;⑦一年内未受违纪处分。
(二)学院先进班级
各班级按照《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的要求和评选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和总结,实事求是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并提供自评报告和参评的相关材料。(班级有违纪受处分的不能参评)
三、几点说明
1.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不能自行放宽。
2.本学期初转至我院的学生如符合2010-2011学年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向原学院申请。
3. 以上荣誉除优秀学生标兵以外,所有材料提交的时间截止到12月5日下午18:00前,提交地点为C5—304高老师处,逾期不候(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958800895@qq.com刘海峰同学处。
4.班级学生总数为2010-2011学年班级在读境内学生人数(不含休学、退学、转出学生,含转入满一学期的学生)
5.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部门考核结果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从所在班级增补名额。
6.各类校级、院级荣誉称号(除优秀学生标兵以外)不可兼得,可与奖学金兼得。
7.我院可推荐校级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1名。请于12月1日前将汇总表、个人申报表、(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2000字以内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报送至团委C5-304,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958800895@qq.com刘海峰同学处。(注明“XX班级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材料(姓名)”),逾期视为自动弃权。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为纯文字稿,要求真实可靠、语言精练、重点突出,不得插入照片或图片,采用双面打印。学院经资格初审后将选出8-10名举行先进事迹评比汇报会,最终推荐一名参评校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出五名院优秀学生标兵。
8、特别说明:根据2011学生手册163页《华侨大学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学生干部指(干部身份认定需是2010-2011学年):
(1)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学生团体联合会、校研究生会及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校学生监事委员会委员,学院团委、学生会、自律会各部委员、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班委、团支委干部;
(2)校艺术团队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及各团队正副队长;校学生团体正副会长(社长);校学生广播电台正副台长、校联防大队正副队长、班主任助理等非勤工助学岗位干部;
(3)学生党支部委员(含楼栋党支部委员)、自律会委员(含楼栋自律会会长)、监委会委员。
附件:1.优秀学生标兵申请审批表
2.优秀学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3.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推荐汇总表(2010-2011学年)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