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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2年度春季赴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8点击:[]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文件

国际〔20116

 

关于选拔2012年度春季赴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岐阜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拟于近期选派3名学生(本科生或者研究生)于2012年4月份前往岐阜大学进行短期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本科生层次:

(1)基本内容:选拔我校本科三年级部分专业(以对方学校开设的专业为准)的学生到岐阜大学对应的专业班级与日本学生一起学习专业课程,教学语言一般为日语。所修学分我校根据课程内容、课程性质、学分设定等具体情况给予酌情认可。

(2)日语要求:日语水平要求达到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

(3)学习期限:半年,即: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

2、研究生层次:

(1) 基本内容:选拔我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二年级部分专业(以对方学校开设的专业为准)的学生到岐阜大学的研究生院接受导师的指导,开展本专业领域的相关研 究,教学语言一般为日语。经所在学院、导师同意,学生可在岐阜大学选修专业课程,所修学分我校根据课程内容、课程性质、学分设定等具体情况给予酌情认可。

(2)日语要求:日语水平要求达到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

(3)学习期限:半年或一年,即:学生可以选择申请的期限有两个(任选其一),分别是: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

3、名额总数为3个,同等条件下研究生优先。

4、只接受我校推荐的学生,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的申请。

5、在日本交流期间禁止打工。

6、具备每月5万日元及以上的资金支持。

二、项目费用

1、岐阜大学免收学费、入学费、入学检定费。

2、学生个人承担往返旅费、生活费、住宿费、保险、医疗费用等。岐阜大学国际交流会馆可协助安排学生在校内住宿,有单人间、双人间、套房等可供选择,月租金从7100日元—15700日元不等。

三、报名条件

1、2009级在校本科生或2010级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必须是对方学校开设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详情见附件1:日本岐阜大学开设学科专业情况简表)身体健康,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2、思想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助精神,善与人沟通。

4、日语水平达到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排名较好者优先。

5、在日本交流期间不打工,交流期满后按期返回我校继续完成学业。

6、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住宿费、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7、能够提供每月不少于5万日元的资金支持证明。如果无法提供此资金支持证明,日本入境管理局极有可能不予批准入境。

8、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今后将取消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报名资格。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2012年度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华侨大学与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3)请学生将此件寄达监护人签名后再寄回学校提交。

3、期限不少于申请交流学习期限的银行定期存款证明(找存款银行开具,日文或英文版,存款金额不小于5万人民币)

4、成绩单(包括大学期间所有课程,请学院教学秘书在成绩单上注明成绩总绩点及专业年级排名,并加盖成绩专用章)

5、国际日语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二级及以上)

6、护照首页和签名页复印件(没有护照的先交身份证复印件,但请马上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护照)

四、报名申请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1年11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国际交流学院办公室(泉州校区办公室在杨思椿科学馆307室;厦门校区办公室在行政研发大楼A813室)。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22690731

 

附件1:日本岐阜大学开设学科专业情况简表

附件2:2012年度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

附件3:华侨大学与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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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学院

外   事   处

教   务   处

研究生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抄送:校领导,校长助理,外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

招生处。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学院2011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