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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本科学生院级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1点击:[]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4年8月修订)、《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1年11月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3-2014学年院级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院级先进班级

 

二、评选比例和条件

1.院三好学生:推荐名额数控制在班级学生总数的6%

①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华侨大学奖学金(包括院级);②当学年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20%(境外生30%);③《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④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2.院优秀学生干部:各班推荐2名,三委一社共推荐5名。

①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 ②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③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5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或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④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⑤工作积极负责,有全局观念、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同学,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歪风邪气作斗争;⑥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学年考核优良;⑦当学年内未受违纪处分。

3.院级先进班级:参照校级先进班级评选办法,结合本学院评选要求和评选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和总结,实事求是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并提供工作总结和参评的相关材料。院级先进班级由学院授予荣誉证书,奖励1000元/班。

 

 

三、几点说明

1.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不能自行放宽。

2.本学期初转至我院的学生如符合2013-2014学年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3.以上荣誉称号评选材料提交的时间截止到112417:00,提交地点为C5-304老师处(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534728021@qq.com

4.班级学生总数为2013-2014学年班级在读境内学生人数(不含休学、退学、转出学生,含转入满一学期的学生)

5.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部门考核结果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增补。

6.各类校级、院级荣誉称号不可兼得,可与奖学金兼得。

7.特别说明:根据2014学生手册71页《华侨大学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试行),学生干部指(干部身份认定需是2013-2014学年):

(1)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学生团体联合会、校研究生会及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校学生监事委员会委员学院团委、学生会、自律会各部委员、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班委、团支委干部;

(2)校艺术团队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及各团队正副队长;校学生团体正副会长(社长);校学生广播电台正副台长、校联防大队正副队长、班主任助理等非勤工助学岗位干部;

(3)学生党支部委员(含楼栋党支部委员)、自律会委员(含楼栋自律会会长)、监委会委员。

 

附件1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

附件2: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推荐汇总表(2013-2014学年)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41121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411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