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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校级、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5点击:[]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1561号)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4-2015学年校级、院级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1.校级(境内、境外)学生奖学金(一、二等奖;匹克奖)、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境内、境外)。

2.院级境内、境外)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

二、奖励办法

1.校级(境内、境外)学生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2000/学年、二等奖和厦航奖学金1500/学年;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境内、境外):标准为2000/学年。

2.院级境内、境外)学生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800/学年、二等奖600/学年、三等奖400/学年。

三、评选条件

1.校级(境内、境外)学生奖学金:①在校学习期满一年;②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境外生4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25%(境外生35%);④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⑤《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⑥当学年各门课程无挂科;当学年未受违纪处分。

2.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①学年平均绩点(不含校选修课)不得低于4.2,总平均绩点(不含校选修课)排名须在班级的前10%,该学年成绩为中的课程不得超过两门,其余课程成绩均需在良好以上;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③同等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者,评选时优先考虑:以个人或团体主要成员的身份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并获得奖项;获取奖项的级别越高,评选时倾斜力度越大。

3.院级(境内、境外)学生奖学金(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的同学可以参评):

1)学业突出者:①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37%,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42;②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③一年内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2)学生干部工作突出者(奖励等级等同于院级三等奖学金):①担任学生干部期满一年,并在任期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②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5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或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③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④任职期间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学年考核优良。对于学生工作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但需填写在学院评审的社会工作突出者(附件6)上,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后决定。这一部分同学的奖学金不占用班级分配到的奖学金金额。

3)学业进步突出者(奖励等级等同于院级三等奖学金):①评选的学年度里学习平均绩点比上一学年的平均绩点提高程度不低于1.0(如从2.0提高到3.0)或名次上升20%;②当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③一年内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④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四、奖学金分配方案

1.我院校级、院级奖学金以各班级境内生总数为依据,按照每人300元的原则分配奖学金。

2.对于绩点较高的班级,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具体奖励原则为:土木工程专业奖励本年级平均绩点排名第一的班级3000元,排名第二的班级2000元,排名第三的班级1000元;工程管理专业奖励本学院平均绩点排名第一的班级3000元,第二的班级2000元,第三的班级1000元,若前两名分布于同一年级,则第二名顺沿至其他年级;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奖励本学院平均绩点排名第一的班级3000元,排名第二的班级2000元,若前两名分布于同一年级,则第二名顺沿至其他年级。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班级

境内生数

奖学金总额(元)

班级平均绩点

绩点奖励

校级(一、二等)人数控制

2012级土木工程1

42

12600

3.047

 

2

2012级土木工程2

42

12600

3.077

2000

2

2012级土木工程3

43

12900

3.049

1000

2

2012级土木工程4

37

11100

2.83

 

2

2012级土木工程5

44

13200

3.453

3000

2

2012级土木工程6

40

12000

2.868

 

2

2012级工程管理1

56

16800

3.191

3000

3

2012级工程管理2

60

18000

3.049

 

3

2012级给水排水工程1

41

12300

3.198

 

2

2012级给水排水工程2

41

12300

3.501

3000

2

2013级土木工程1

46

13800

2.953

 

2

2013级土木工程2

42

12600

3.015

1000

2

2013级土木工程3

40

12000

3.068

2000

2

2013级土木工程4

40

12000

3.075

3000

2

2013级土木工程5

38

11400

2.917

 

2

2013级土木工程6

38

11400

2.936

 

2

2013级工程管理1

55

16500

2.871

 

3

2013级工程管理2

54

16200

3.065

 

3

2013级给水排水工程1

43

12900

2.992

 

2

2013级给水排水工程2

39

11700

2.96

 

2

2014级土木工程1

35

10500

3.26

1000

2

2014级土木工程2

34

10200

3.231

 

2

2014级土木工程3

35

10500

3.4

3000

2

2014级土木工程4

33

9900

3.108

 

2

2014级土木工程5

35

10500

3.27

2000

2

2014级地下空间1

44

13200

3.008

 

2

2014级工程管理1

51

15300

3.156

2000

2

2014级工程管理2

53

15900

3.141

1000

2

2014级给水排水工程1

37

11100

3.179

2000

2

2014级给水排水工程2

37

11100

3.09

1000

2

       合计

1275

382500

 

30000

64

 

五、要点说明

1.2014-2015学年奖学金评选执行《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1433)规定,奖学金与各类荣誉称号分开评选,荣誉称号(除集体类)不设奖金,各类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奖学金兼得。其中,校三好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奖学金或校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厦航奖学金因属于捐赠性质,故不得参评荣誉称号。

2.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不得擅自放宽条件。对于校级奖学金(一、二等)的评选,除总人数不得突破限额以外,还要保证本班级至少有一个二等奖学金名额。厦航奖学金每班至多推荐一名候选人。

3.参评校级境外学生奖学金、厦航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班级推荐到学院评审的社会工作突出者奖学金,在满足评审条件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申请,然后由学院进行评审,这些奖项不占用班级分配到的奖学金。但是需要保证院级一等奖学金的名额不得超过班级评审的院级奖学金总名额的40%

4.除“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外,以上各级各类奖学金(包括已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5.在符合各级各类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6.在土木工程学院就读不满一学期的学生,不在我院参评校级及院级奖学金,向原所在学院申请参评

7.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阳光成长计划资格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从其所在班级增补名额

六、材料递交要求及时间

以上材料提交严格按照附件中标注的要求报送,1019日下午17:00华侨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先交厦航奖学金)审批表及报送汇总表、“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提交至团委C5-306宋老师处,另将汇总表、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 2076464618@qq.com

其他校级奖学金的提交截止时间为1023日下午1700,提交地点为团委C5-306宋老师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076464618@qq.com

院级奖学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为1026下午1700,提交地点为团委C5-306宋老师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076464618@qq.com

附件:1.华侨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审批表

2. XX班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3. XX班“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

4. XX班“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

5.(班级评审) XX班院级奖学金汇总表

6. (班级推荐-学院评审)XX班院级社会工作突出者汇总表                             

附件1-6.rar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