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追加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名额,学校已追加各学院、研究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学院各年级各专业追加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情况见附件1。
二、关于奖助学金标准调整
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 元,其中具体标准调整为每生每月300元、370元、500元三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对于已经发放的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中心将协同财务处按照新标准予以补足发放。
三、关于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做好追加国家奖学金名额的评审工作
各学院、研究院请根据追加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尽快启动评审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到规范严谨,落实好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保工作要求不变、评审标准不松、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二)统筹做好其他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要稳妥推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确保评选学年内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无重复获奖学生。妥善处理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的关系,及时向学生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把好事办好。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及条件请阅读《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附件3)和2024年版《学生手册》。
(四)特别说明
(1)2023-2024学年土木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追加的候选人名额为18名。
(2)已于2024年10月8日在学院官网公示的19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本次不用重复申请国家奖学金。已于2024年10月8日在学院官网公示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符合条件者可以重新申请国家奖学金。
(3)2023-2024学年土木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为65名。已于2024年10月8日在学院官网公示的58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本次不用重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因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额仍有剩余,符合条件者可重新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互不兼得,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国家颁发获奖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5)申请学生应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规范“专业”名称,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如若填写不规范,后续将退回修改。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三个年级平均分配,如果有余,则分配给高年级。每个年级内再按专业人数比例划分名额。如有专业报不满的情况,则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后合理调配名额。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由学生处组织评选的奖项及荣誉称号,均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进行申请及评审。请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在11月4日中午12点前完成线上系统的申请。
2.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启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附件2)因上传系统需要,请各班级按照填写要求,认真汇总附件2。同时,根据附件4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清单的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拍照或者截图,按照申请者姓名命名打包。国家奖学金申请者于11月4日中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2、附件4、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330345061@qq.com;纸质版材料的提交另行通知。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以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清单的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拍照或者截图,按照申请者姓名命名打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于11月4日中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5、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330345061@qq.com;纸质版材料的提交另行通知。
4.本次追加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时间非常紧张,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务必认真阅读通知,务必注意截止时间,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
3.关于印发《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
4.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清单
5.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清单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