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团学工作 >> 学生资助 >> 正文

关于评审2023-2024学年研究生老生 “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8点击:[]

研究生班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学院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总数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人数的25%以内(本科生与研究生名额分列)。详细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根据新修订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2)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学院可通过灵活方式,如电话联系、线上视频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困难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4.学院应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对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等材料进行分类建档封存,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及学院逐级审核(5月28日至66日)

1.学生自主申请:

5月31日前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即填写《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并通过“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网上资助申请,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还需向所在学院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附件4)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6以上两个表格电子版,各班委收齐后汇总发送至tmxgb@hqu.edu.cn

5月31日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含续贷)以及首次申请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5)各班委收齐后将纸质版材料汇总提交至C5-303宋宸仪老师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学院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及公示。

第二阶段: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及学院网上审核(6月7日至6月12日)

1.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

6月7日,学校进行网上“阳光计划”系统的名额设置。

2.学院网上审核:

6月8-6月12日,学院分别以年级辅导员、资助辅导员、院系权限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学院最终审核结果应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第三阶段:学校审批及材料报送(6月13日至6月15日)

1.6月13日至6月14日,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系统审批。

2.6月15日前,学院从系统中导出《“阳光成长计划”汇总表》(研究生单独一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名单汇总表》(新贷及续贷分开、研究生单独一份)、《陈进强贷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汇总表纸质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首次申请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一同报送至两校区学生资助中心。《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zztx@hqu.edu.cn。

第四阶段:资助落实

1.贷款审批:预计6中下旬,学生资助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六、其它说明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3-2024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提交2023-2024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以及助学贷款申请。

3.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4.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系统基础信息”中的数据为准,请学院认真审核“学工系统基础信息”相关信息。


附件:1.2023-2024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表

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3.《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阳光成长计划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表

5.贷款系列表格

6.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235月28



<#- -附件-->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