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留金来管〔2023〕16号)、《华侨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试行)》(华大学〔2020〕8号)和《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10号)的要求,下一学年继续在校学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必须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根据评审办法,现将我院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如有疑义,请于5月7日前向学院团委反馈,反馈电话0592-6162691。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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