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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校院级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1点击:[]

各班级:

根据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的通知(华大学〔202232号)、关于印发《土木工程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土木2022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21-2022学年校院级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先进班级、院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院级先进班级。

二、评选条件

详见文件《土木工程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土木〔202233号)。

三、几点说明

1.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不能自行放宽条件。

2.本学期初转至我院的学生,如符合2021-2022学年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3.附件111月3012:00之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lvbu@163.com,纸质版提交至C5-307(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附件211月3012:00之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lvbu@163.com,纸质版提交至C5-307(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

4.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部门考核结果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增补。

5.先进班级评选文件另通知。

6.各类校级、院级荣誉称号不可兼得,可与奖学金兼得。

 

附件:1.校级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2.院级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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