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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6点击:[]

全院师生:

根据《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土木〔2019〕14 号),现启动2020年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考核工作,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参加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的2020届毕业生及其导师。

二、考核周期

2018年4月-2020年6月

三、工作安排

1.学生考核填报和评议(2020年6月5日前)

学生登陆“今日校园”平台填写《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学生考核表》(附件1)、《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学生评议表》(附件2);

2.学生考核情况反馈(2020年6月8日前)

学院汇总学生考核表登记情况反馈给导师。学生主动联系导师提供成绩单、奖状、成果原件和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导师对材料进行初审确认;

3.导师工作小结和自评(2020年6月12日前)

导师登陆https://www.wjx.cn/jq/78813576.aspx,填写《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导师考核表》(附件3);

4.学院组织综合评议(2020年6月20日前)

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统计数据进行评议,填写《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学院评议表》(附件4)。

四、其他要求

1. 考核指标及其权重说明:

(1)导师自评(20%)。导师对职责履行情况作自评小结。

(2)学生评议(30%)。学生对导师职责履行情况作评议。

(3)学院评估(50%)。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导师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考评。以指导学生的最终成果为评价依据,如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升学率、攻读本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发表的论文、绩点成绩的提升、获国家级奖励等指导成果,进行综合考评。

   学生评议、学院评估两项分数的最终值,为所指导各学生该项分数的算术平均分。

2.请参加考核的师生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并实事求是开展各项评议。

3.对于考核合格的导师,由学院按照指导一位学生每学年10个课时计算,一次性发放报酬补贴。考核结果前10%的优秀导师,由学院给予额外奖励。每学年完成年度指导任务的导师,根据《土木工程学院教师服务任务考核办法》予以计算教师服务分。

4.对于指导学生总数超过限额的部分,以及师生中途退出未完成指导周期的,不予以计算课时补贴报酬。

 

附件:

1.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学生考核表

2.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学生评议表

3.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导师考核表

4.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学院评议表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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