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十条以及《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钟原同学(学号:1812312043)因其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现学校拟给予学生退学处理。
现对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10月21日至10月27日止),若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请书面或来电反映,受理单位: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厦门校区C5办公区。电话:0592-6162702。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实事求是,以便核实情况。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