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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违反校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21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条以及《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钟原同学(学号:1812312043)因其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现学校拟给予学生退学处理

现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1021日至1027日止),若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请书面或来电反映,受理单位: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厦门校区C5办公区电话:0592-6162702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实事求是,以便核实情况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