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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3点击:[]

 

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

为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工作,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华大研〔2018〕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2021届毕业生规定学制期间(截止2021年6月30日)获得的学术成果(论文、专利、咨询报告)均可申请优秀成果奖励,硕博连读学生所有成果待博士毕业时再统一申请。2020届毕业生(不含毕业后留本校任职的)毕业一年内见刊的论文可申请优秀论文奖励。

优秀学术论文、优秀专利、优秀研究咨询报告均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成果第一作者。

毕业后一年及以上确认的成果不予参评,毕业后留本校任职的研究生在入职后确认的学术成果不予参评。

二、申报时间

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宣传、申报工作,于6月25日(周五)前将申报者的申请表、成果复印件(论文含检索页、专利含证书、研究咨询报告含采纳证明)、研究生学术成果简介(理工科一类A及以上论文、文科一类B及以上论文、发明专利需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土木工程学院C5-303办公室陈竹林老师,0592-6162712),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及研究生学术成果简介电子版附件4发送至学院学工办邮箱:tmxgb@hqu.edu.cn。

 

附件:1.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申请表

      2.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

      3.拟申请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个人领取账号登记表

4.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简介模板

5.《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华大研〔2018〕23号)

 

 

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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