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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4点击:[]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1〕17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1.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

        研究生按毕业生总数的7%评选,本科学生按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见附件1)。

        2.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符合华侨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且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2.参评的研究生需满足:

        (1)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3)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科研能力突出;积极参加体育、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劳动实践等活动;

        (4)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3.参评的本科学生需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70%);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研究生或本科生在校期间在道德品质、科研学术、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某方面表现极其突出,可破格申报。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根据上述文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并获得双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由国际学院组织评选。

        3.申请编入《2021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的同学,请填写《2021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和主要事迹材料(纯文字,不插图片),同时附个人生活照电子版2张(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辨识度高,适用于后期排版调整)。个人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字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入册),主要从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述,要求文字通顺,突出亮点,事迹详实,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记叙,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XXX事迹材料”。

        4.有意申请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同学请于5月31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提交。本科生请于信息门户上进行线上申请,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年级辅导员进行审批,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研究生线下提交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审批表、成绩单及汇总表)和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生活照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上报至学院办公室C5-308指定位置,电子文档发送至:375706668@qq.com。


    附件:

        1.华侨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数

        2.华侨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

        3.华侨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研究生)

        4.《华侨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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