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对港澳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评审根据《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8〕36号)、《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8〕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奖项和等级,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推荐表各一式一份。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往来内地通行证、在港澳台的身份证均需要)及2019-2020学年学生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一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为电子版)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制定评审细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参加校级评审的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
3.学校评审: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参评年级不包含2020级学生。
2、本次评选,因疫情原因,社区表现分仅做参考,可适当降低要求。
3、本科生推荐顺序参考《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绩点与综测成绩的综合加权分数进行排序。本科2019级同学的绩点和综测排名以现班级排名为准。研究生推荐顺序参考《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4、请有意申请奖学金的同学,于3月9日12:00前将学生申请表(附件5/附件6,本科生/研究生)、学生推荐表(附件7,本科生/研究生)、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8/附件9,本科生/研究生)、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研究生排序评审表(附件10,仅研究生填写)及佐证材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各类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年级+姓名”发送至375706668@qq.com。
附件:
1.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5.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6.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7.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8.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9.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10.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研究生排序评审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