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02土木-星火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土木〔2020〕40 号),拟于2020年11月评选土木工程学院“02土木-星火励志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
遵照《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02土木-星火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申请人应为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土木工程专业大二至大四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2.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学习认真刻苦,在当学年学习取得明显进步。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名额及比例分配。本学年“02土木-星火励志奖学金”拟资助学生20名(按照人数比例分配,2017级6名、2018级7名,2019级7名),根据家庭及本人实际情况,每人资助1000元。
3.申请者提供《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02土木-星火励志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成绩单(学院统一打印)。
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0年11月2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由班级汇总后交至学院C5-304,并将《土木工程学院02土木-星火励志奖学金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班级+星火励志奖学金”命名后发送至xuelvbu@163.com。
附件:
1.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02土木-星火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2.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02土木-星火励志奖学金审批表
3. 土木工程学院02土木-星火励志奖学金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