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土木〔2017〕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9-2020学年校院级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先进班级、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院级先进班级。
二、评选条件
详见文件《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土木〔2017〕23号)。
三、几点说明
1.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不能自行放宽条件。
2.本学期初转至我院的学生,如符合2019-2020学年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3.附件1、附件4、附件6于11月5日(周四)12:00之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lvbu@163.com.com,纸质版提交至C5-304(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附件2、附件3、附件7于11月12日(周四)12:00之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lvbu@163.com.com,纸质版提交至C5-304(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上述材料中附件6无需提交电子版。
4.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部门考核结果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增补。
5.先进班级评选文件另通知。
6.各类校级、院级荣誉称号不可兼得,可与奖学金兼得。
附件:1.校级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2.院级荣誉称号审批表
3.院级(院团委学生会)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4.校级(境外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5.2019-2020学年校院级荣誉称号名额分配
6.荣誉称号审批表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