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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木工程学院2018级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双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7点击:[]

关于土木工程学院2018级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双选工作的通知

 

全院师生:

根据《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土木〔2019〕14号),现启动2018级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双选工作安排

1.完善导师个人信息(2019年5月27日前)

根据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遴选结果,请相关的老师,5月20日前联系学院办公室陈伟老师,完善学院网站“师资队伍—教师风采”个人信息简介。

2.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见面会(2019年5月28日)

学院安排导师与2018级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见面,增进双方了解,沟通学业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3.志愿填报(2019年5月31日前)

根据学院公布的导师名单,主动与意向导师联系,确定不超过3个的意向导师,自主填报《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附件1)。

4.导师接收(2019年6月7日前)

学院根据学生与导师实行双向选择的情况,对学生的导师进行统筹安排,最后由学院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布学生与导师名单。

二、其他要求

1.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所指导学生的专业应与导师专业一致

2.双向选择结束后,各导师应于一周内与学生见面,协商制定每位学生的培养方案;

3.与导师进行定期沟通,每次指导活动结束后,认真填写《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指导过程记录表》(学院统一制作发放);

4.学院每学年对学生、以及完成一个指导周期的导师进行考核,详见《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附件2);

5.请2018级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填写《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双向选择志愿表》,5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tmxgb@hqu.edu.cn,暂不提交纸质版。

 

附件:

1.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双向选择志愿表

2.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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