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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8点击:[]

 

毕业班各班级:

我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毕业生求职推荐工作,现将《2017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以下简称推荐函)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发放范围:2017届全日制境内毕业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境内生版)和2017届全日制境外毕业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境外生版)。

2.设计制作:鉴于往年推荐函的制作发放环节,存在很大的浪费情况。学校在今年决定采取由学校统一设计排版,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打印制作的方法,发放推荐函。

:由于推荐函是重要的求职材料,学校建议境内毕业生在制作打印时选择120GA4彩色双面打印,境外毕业生请务必选择A3纸,彩色双面打印。

推荐函版式不允许任何改动,学生打印时,务必保持美观整洁。擅自改动者,推荐函视为无效,并按有学校关规定予以处理。

3.作用意义:推荐函不但是毕业生求职择业阶段的重要证明材料,同时也是毕业生与部分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办理户口、档案事宜的必备材料,因此请毕业生务必重视,未在本次统一审核办理的毕业生,将仅能在每月月初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因此请务必重视。

4.违规处理:毕业生本人要如实填写推荐函,如有虚假信息,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审批生效:推荐函必须加盖学院党委印章和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方可生效;境外生推荐表必须加盖本单位教务部门印章、本单位行政印章和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方可生效。

二、使用方法

推荐函原件每生只有一份,毕业生在未确定意向前,可向用人单位提供复印件。确定就业意向后,方可将推荐函原件交与用人单位。

三、填写方法

1.请同学前往华大就业网-下载专栏-学生下载,自行下载《华侨大学2017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

2.推荐函手写或电脑填写打印均可,但签字部分必须手写。

3.推荐函每位毕业生仅可拥有一份,填写不得缺项、漏项,空白部分需填写“无”。

四、审核要求

1.各班级须严格审核毕业生所填内容,确保准确无误。原则上本专科学生由班主任签字,研究生由导师签字。

2.各班级收集并汇总毕业生名单(附件45),本科生由班主任签字,纸质版交送学院团委C5-303周超老师处(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序);研究生由导师签字,纸质版交研究生秘书陈露老师(按照汇总表顺序);汇总表电子版请于930日前,发送至2092038033@qq.com

3.汇总表内填写信息包括毕业生联系方式和生源地信息,将用于毕业生就业创业资讯短信平台的使用,请组织同学务必认真填写。

五、工作时间安排

请各班级务必收齐本单位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并按境内生、境外生做好分类汇总,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函及汇总表进行上交。

六、遗失、补办安排

1.在本次统一审核办理的毕业生,推荐函遗失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补办的,可凭《华侨大学毕业生申请<就业推荐函> 审批表规程》(附件3),到所在校区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未在每年9-10月按要统一办理推荐函的毕业生,因个人原因申请办理时,应将推荐函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收集,于每月月初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审核。

七、其他事宜

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离校后,学校不再出具推荐材料。

相关附件.zip

1.华侨大学2017届境内毕业生就业推荐函

2.华侨大学2017届境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华侨大学毕业生申请《就业推荐函》审批表规程

4.华侨大学2017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汇总表(境内生)

5.华侨大学2017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汇总表(境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