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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木工程学院2020级本科生导师双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1点击:[]

全院师生:

根据《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方案(试行)》(土木〔2019〕13号),现启动2020级本科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双选工作安排

1.完善导师个人信息(20221011日前)

根据方案要求,本科生导师候选名单为“2022-2023学年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请学院相关老师109日前完善学校“教师个人主页”,个人信息简介将链接到学院网站“师资队伍—教师风采”。

2.确定学生申请资格(20221011日前)

本次申请面向2020级学生,大学一年级和二年级第一学期三个学期总绩点成绩专业排名前30%,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具备申请导师制资格。

3.志愿填报(20221020日前)

根据学院公布的导师名单和接收名额(附件1),获得申请资格学生登陆(https://civil.hqu.edu.cn/szdw/jsfc.htm)学院网站查询导师信息,主动与意向导师联系,确定不超过3个的意向导师。因个人学业规划、专业导师人数不够等原因,土木类(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生,可在大类中跨专业选择,并于1020日前登录“今日校园”填报《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双向选择志愿表》。

4.导师接收(20221028日前)

学院根据学生与导师实行双向选择的情况,对学生的导师进行统筹安排,最后由学院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布学生与导师名单。

二、其他要求

1.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8名,每个年级不超过4名。如同时担任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的,以上名额应该扣除已指导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人数。所指导学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与导师专业一致;

2.双向选择结束后,各导师应于一周内与学生见面,协商制定每位学生的培养方案。进入本科生导师制的学生,要求与导师进行定期沟通;

3.学生根据导师的安排,参加科研活动。在每次指导活动结束后,认真填写《本科生导师指导过程记录表》(电子版);

4.学院每学年对学生、以及完成一个指导周期的导师进行考核,详见《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方案(试行)》(附件2)。

 

附件:1.本科生导师名单和接收名额

2.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方案(试行)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2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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