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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6点击:[]


2022届毕业生: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1〕17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1.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

研究生按毕业生总数的7%评选,本科学生按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见附件1)。

2.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符合华侨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且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2.参评的研究生需满足:

(1)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3)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科研能力突出;积极参加体育、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劳动实践等活动;

(4)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3.参评的本科学生需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70%);

(2)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研究生或本科生在校期间在道德品质、科研学术、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某方面表现极其突出,可破格申报。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并获得双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由国际处组织评选。

3.参评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通过学院进行申请;参评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荣誉称号进行申请。

4.为编制2022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需要填写《华侨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见附件4)和主要事迹材料(纯文字,不插入图片),同时附个人正面生活照电子版2张(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辨识度高,适用于后期排版调整)。个人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主要从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述,要求文字通顺,突出亮点,事迹详实,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记叙,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XXX事迹材料”。

5.参评研究生请于5月23日前,由班级汇总报送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其中汇总表、入学以来成绩单、审批表(研究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事迹材料等纸质材料报送至C5-303陈竹林老师;汇总表(研究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事迹材料、生活照等电子材料发送至:tmxgb@hqu.edu.cn。

6、参评本科生请于5月23日前,由班级汇总报送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其中风采录征集推荐表、事迹材料等纸质材料报送至C5-308阮羿佑老师;风采录征集推荐表、事迹材料、生活照等电子材料发送至:371264372@qq.com

附件:1.华侨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数

2.华侨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

3.华侨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报送汇总表(研究生)

4.华侨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22年5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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