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2013〕35号
关于邓娟同志确定为拟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党组织培养考察,土木工程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近期确定邓娟同志为拟发展对象。邓娟同志现为土木工程学院教学秘书,2010年4月10日递交入党申请书,2010年4月1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1年4月参加党校培训并结业。
党员和群众对确定该同志为拟发展对象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于5月14日前向土木工程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电话:0592-6162788(学院党委)
0595-22693683(校党委组织部)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2013年5月10日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2013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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