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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点击:[]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研究〔2020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土木工程(081400)、土木水利(085900)。

二、招生对象

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招生计划

学院计划招收推免生总数较多,欢迎全国各高校推免生积极报考。

四、接收办法

按照《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执行。附链接:https://civil.hqu.edu.cn/info/1239/8938.htm

1、接收推免生条件

1)所有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学习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4)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2、考核办法

1)推免生接收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立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所有成员针对学生的面试表现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学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按百分制计分。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3)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工作流程

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 “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1、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简章链接:

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5/2389.htm

招生专业目录链接:

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3/2089.htm

2考生填报志愿

109日起,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1012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3资格审核及复试

1)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请推免生上网确认。

2)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请关注网页信息及保持通讯畅通

3)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动态,请提前准备资格审查材料:①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②《学生证》(扫描件);③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电子版)。

4、拟录取

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送校研招办,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拟录取通知,如逾期未同意,学校有权撤回拟录取通知并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2、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3、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5、本通知解释权归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七、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C5-306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

邮政编码:361021

联系电话:0592-6162708(刘老师)

Emailtmxy_yz@163.com(刘老师)

学院官网:http://civil.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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