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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3-11点击:[]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注重申请者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优秀生源。

二、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所有列入《华侨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5/2179.htm)的专业和导师皆可开展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三、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健康;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报考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往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

四、选拔对象

面向境内高校(含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或者在201811日之后获得硕士学位的境内高校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境外一流大学的毕业研究生),但不包括延期毕业生。考生若被录取,须全日制脱产在校攻读博士学位,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五、报名材料

拟报名申请考核制的申请人需寄(送)相关申请材料到我院。

1通过学校博士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华侨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考登记表末页“考生签名”栏亲笔签名确认;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报考登记表末页“报考意见”栏须经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盖章(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填写);非应届(在职)硕士毕业生报考的,“报考意见”栏上须经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注明“同意报考全日制博士”字样,同时在职考生还须签字承诺(在“考生签名”栏空白处填写):若被华侨大学录取,即辞去现有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全日制脱产到校学习,否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

3)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硕士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及其专家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若无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的,可免交但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代替)

5)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TOFELGRE等成绩单)

7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其中一名专家必须为其硕士培养单位教授)(见附件1);

8)个人陈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3000字左右)(见附件2);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

10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生可先提交电子版材料,需签名处可暂用电子签名,最迟于资格复查一周前(时间另行通知)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纸质版需签名原件,不可用电子签名代替。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学籍。

六、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

316-325(若有变动,另行通知),拟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的考生登录华侨大学博士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点击链接),报名信息网上初步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报名具体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网报平台的相关通知。

2.寄送相关材料。

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2020328日前(若有变动,另行通知)报名材料电子版按“姓名+报考导师+2020年申请考核制”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502937460@qq.com。纸质版材料最迟于资格复查一周前向学院递交报名材料。请通过EMS邮寄至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刘老师收,联系电话0592-616271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延期开学期间办公电话无人接听,考生若有其它问题需要咨询,请直接通过电子邮件联系1502937460@qq.com,还望考生理解。

3.材料审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教育背景、学业水平和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届时将在学院官网公布审核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

七、复试考核方式

1. 入围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要求参加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学生考试(复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和外语应用能力。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专业外语能力考核分(满分100分)×30%+面试考核分(满分100分)×70%+科研成果附加分,总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考核包含业务课一(综合面试)和业务课二(专业课测试)考核,分别占面试考核的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道德品质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录取。在招生计划内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录取。最终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转入档案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考生资格复查工作

请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体检表和政审表自行下载http://yjszs.hqu.edu.cn/info/1031/1167.htm)

1)《2020年报考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申请材料原件(含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3)体检报告:考生可以在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交至我院。

九、其他

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必须在2020912日之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将直接取消博士生入学资格。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规定、时间安排如与上级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本细则由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专家推荐信

附件2:个人陈述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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