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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3-04-10点击:[]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的说明

 

各位考生:

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201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说明。

一、总成绩构成说明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2)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设置:初试成绩权重为5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40%、面试成绩60%)。

4)关于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个考生按百分制独立评分。在所有评分中,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取平均值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推免生及调剂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三、为了鼓励和吸引优秀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成绩=统考总分+20分。

四、在复试阶段的笔试和面试环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与调剂考生按照同一标准考核。

五、关于推免生,总成绩=复试成绩。复试合格的推免生优先录取。

六、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