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关于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11级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华大研〔2014〕24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5年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按照《土木工程学院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土木〔2014〕76号)执行(链接:http://civil.hqu.edu.cn/s/54/t/823/f1/1d/info61725.htm)。
二、推荐程序
1、学生自主报名: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9月17日17:00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华侨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1),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学院教学秘书开具),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以及附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等,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厦门校区学院团委办公室C5-303杨恒老师处,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请以专业+名字命名,发至邮箱:46328839@qq.com。
2、资格审核:9月18日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入围名单,请关注网页信息及保持通讯畅通。
3、考核选拔:9月19日下午14:30,入围的同学参加学院组织的推免资格考核选拔。
4、公示并确定推荐名单:9月23日前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推荐工作时间较紧,请大家务必关注学院网站动态,及时报送材料及参加学院的考核。
2、本次推荐工作政策变化大,请各位同学熟悉了解学校及学院的相关保研政策,珍惜推免生资格、慎重考虑自己的未来学业及职业发展规划。
3、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荐资格,并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华侨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