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2015〕8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土木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克民
成员:郭子雄 陈 捷 徐玉野
苑宝玲 陈士海 张 泳
2、土木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巡视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本学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 捷
成员:李 妮 陈 露
二、复试细则
1、复试的基本分数线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参照全国硕士生一类地区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2、总成绩构成说明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四舍五入取整。
(2)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设置:初试成绩权重为5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权重60%、面试成绩权重40%)。
(4)关于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个考生按百分制独立评分。在所有评分中,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取平均值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调剂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2015〕8号)文件精神,2015年推免生工作已全部结束,所有被接收的推免生不需参加此次复试。
4、为了鼓励和吸引优秀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一志愿复试考生最后核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加20分。
5、在复试阶段的笔试和面试环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与调剂考生按照同一标准考核。
6、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程序
定于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至28日(星期六)在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组织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所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通过审核确认的调剂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期间食宿由考生自理。
1、报到
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8:30-11:00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三楼办公室C5-307
联系电话:0592-6162707
2、复试资格审查
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华侨大学 2015 年硕士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毕业证书(以2014年11月14日前获得的文凭为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下同);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5)体检表(厦门校区无校医院,请详看第5点体检要求,周末不能体检,请注意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6)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及体检表请至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http://yjszs.hqu.edu.cn/a/changyongxiazai/2014/0325/470.html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以复试,对已进入复试的学生不按规定的时间来我校资格审查及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3、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3月27日下午14:30-17:30
笔试地点:厦门校区(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
(1)复试科目:http://yjszs.hqu.edu.cn/2015/sszyml/2015sszyml.htm
(2)参考书目:http://yjszs.hqu.edu.cn/2015/sszyml/2015ssfsck.htm
4、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面试地点: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土木工程学院(具体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对专业学位硕士(双证)研究生的复试,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考生在面试时围绕上述内容首先做简短自我介绍,然后回答面试专家提问。
5、体格检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执行。
厦门校区复试的考生可以在所在地县级人民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盖章后的体检报告交至学院,如来厦门体检,可前往学校附近的厦门市二医院(请注意体检要在工作日进行,且需要一定时间等候体检报告)。
体检表应于报到时提交,请合理安排时间。
未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6、录取确认
(1)通过复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布,请关注网站信息;
(2)通过复试的考生需体检合格方能录取,体检详情见第五条,未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3)设置为“待录取”状态的考生必须在24小时之内“接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交通指南
①火车:由各地前来厦门参加复试的考生,建议搭乘火车直接抵达厦门北站,转乘BRT快1线快速公交车直达学校(华侨大学站下车)。
②汽车:抵达杏林客运站或集美长途车站,建议可搭乘的士直接到华侨大学(费用约20-25元)。
③若乘坐飞机抵达高崎机场,T4航站楼抵达则到高崎T4候机楼站乘坐快1线至华侨大学;T3航站楼抵达,则建议搭乘的士至县后BRT站(费用约12元),转乘快1线至华侨大学站。
8、其他
请各位考生途中注意安全,尽可能出行前记好学院联系电话,如有问题可与学院老师咨询。学院联系电话:0592-6162707;学校研招办电话:0595-22692540。
四、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有关通知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相关规定、时间安排如与上级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