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务与教务 >> 学务信息 >> 正文

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细则

发布日期:2016-06-08点击:[]

根据《华侨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华大教〔201367号)、《关于转专业的补充规定》(教务〔20159号)和《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大教〔201564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办学情况,制定转专业工作细则如下:

一、转专业受理对象:本科一年级学生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 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具体情况由转入学院审定;

2. 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 身心健康;

4.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 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科学生,含小语种、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免费师范生(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除外)等;

2. 境内生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本科学生和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单独招生、注册入学、预科班、民族班等);

3. 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转专业的;

4. 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5. 入学以来受过各类处分的;

6. 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四、境内生转专业的具体规定

1. 高考成绩:根据《华侨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从招生录取分数高的专业转到录取分数低的专业从宽,反之从严。因此,按照教务处的文件精神,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高考分数不低于该生所在省当年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10分。

2. 绩点成绩: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在原专业的绩点成绩不低于3.8,且转入学生在原专业的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前10%

3. 转出和转入人数均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的10%以内(含本学院学生转出和转入本学院其他专业的)。

4. 同一专业转入土木工程学院同一专业的学生最多3名,申请人数超出时择优录取。

五、境外生转专业的具体规定

1. 从招生录取分数高的专业转到录取分数低的专业从宽,从招生录取分数低的专业转到录取分数高的专业从严。

2. 转入学生绩点成绩一般要求不得低于3.0

3. 同一专业转入土木工程学院同一专业的学生最多3名,申请人数超出时择优录取。

六、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的具体规定

1. 从土木工程专业申请转入本学院其他专业。若学生确有需求,转专业更能激发学习兴趣或专业特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讨论决定。

2. 不属于第1种情况的学院内转专业。申请此类转专业的学生除满足高考成绩要求外,绩点排名要求位于原专业前5%。每个专业转出人数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的2%-3%以内。

七、办理程序

1. 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华侨大学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转入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2. 转入、转出土木工程学院的书面申请需经过学院讨论决定。

3.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八周周一至周三提交申请。

土木工程学院 

20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