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在职工程硕士培养
相关重要事项的通知
一、关于入学报到
1、开学典礼时间:4月12日上午10点(提前10分钟就坐)
2、开学典礼地点:泉州校区陈嘉庚纪念堂
3、学院集中报到时间:4月12日11:00—12:30(请上午提前去财务处缴费)
4、学院集中报到地点:泉州校区土木学院二楼办公室
5、报到材料:①身份证原件;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缴费发票原件与复印件1份(缴费发票请妥善保管);④一寸照片3张;⑤校园卡成本费20元
二、关于教学安排
相关教学安排将于近期上传至班级群共享(161522665),请大家注意查收并按照课表安排上课。
三、关于课程学习
在职硕士的课程由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统一开设,课程表上的所有课程修满并获得学分,方能申请开题及答辩,请各位同学务必准时上课及完成课程考核。
当年度未完成课程学习的同学,需办理重修手续(重修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每年4月份提交至学院),并跟随下一届同学重修相应课程。(因系统原因,未办理重修手续的同学,教师无法录入课程成绩)
四、关于开题和毕业答辩
1、开题前提:①课程学分已全部修满;②已缴纳第二年度学费。
2、开题时间:每学期第1周(需在开题的前一个学期末申请)
3、中期检查:开题通过半年后中期检查,一般为每学期第1周;
4、申请论文送审前提:①课程学分满足毕业要求;②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均通过,且开题时间距离开题时间已满1年;③所有学费均缴清;④论文已完成。
5、论文送审时间:每学期第四周(因需提前审核成绩,需在前一个学期的期末向学院提出申请)
五、关于学习年限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2012
年
6
月
26
日
修订)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制为3年,因特殊原因可以延长学习时间,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年”;对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长学习年限申请的研究生,将给予取消学籍处理。
超过学制规定年限(3年)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申请:①下载表格本人签字(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常用下载—培养区);②导师、院领导签字同意,学院盖章后送交研究生院;③注意事项:每半年申请1次,每学期第17周前办理。
六、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详阅《华侨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汇编》,所有规定以2014级管理规定汇编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露老师 办公电话:0592-6162707
地 址: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土木工程学院C5-307
华大土木2013级工程硕士QQ群:161522665(请每个同学务必加入,关注群消息、群公告及群邮件)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