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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4点击:[]

2018届毕业生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1.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4名

2.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名额:2名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参评的研究生需满足:

1)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为优良的课程数占学习总门数的80%及以上,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3)学术论文要求:

硕士毕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三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提前毕业的须在三类A及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博士毕业研究生在学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一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2.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3.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报送时间及要求

1.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于61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审批表、成绩单及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上报。纸质材料报送至C5-308,电子文档发送至:2335845784@qq.com。

2.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并获得双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由国际学院组织评选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可同时填写《2018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和主要事迹材料(纯文字,不插图片),同时附个人生活照电子版2张(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辨识度高,适用于后期排版调整)。个人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字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入册),主要从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述,要求文字通顺,突出亮点,事迹详实,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记叙,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XXX事迹材料”。

附件:1.华侨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

2.华侨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研究生)

       3.《华侨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

                                 2018年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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