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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9点击:[]

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华大研〔201424号)及我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5年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获得免试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院。

一、优惠政策

1、享受推免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1)本校推免生绩点排名本专业前10%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推免生新生奖学金20000/人。

2)本校推免生绩点排名本专业前30%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推免生新生奖学金18000/人。

3)外校推免生可获得推免生新生奖学金15000/人。

 2、各类奖助贷体系完善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6000/学年/生,按12个月发放,享受面达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20000/学年/生。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a、二、三年级:一等,12000元;二等,8000元;普通,4000元。b、一年级:新生,5000元。

4)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特等50000元;一等20000元;二等18000元;三等15000元。

5)社会捐赠奖学金:a、马万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励基金:学校优秀学位论文,硕士3000元,优秀学术论文根据论文级别奖励500-3000不等;b、洪长存研究生奖学金:社会工作奖或困难助学金2000元;华商助学金: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

6)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7)提供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及研究生“三助”津贴。

备注:我校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详细政策,可登陆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以上具体奖助政策以研究生院、学生处等归口管理部门出台的正式文件为准。

二、接收办法

按照《土木工程学院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土木〔201476)执行。

(详见http://civil.hqu.edu.cn/s/54/t/823/f1/1d/info61725.htm

1、接收推免生条件

1)所有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4)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2、考核办法

1)推免生接收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立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所有成员针对学生的面试表现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学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按百分制计分。

2)面试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所有推免生均需参加复试。

4)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推荐程序

1、查询招生专业目录

有意申请我校者访问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或者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网上申请、报名、缴费

有意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申请信息,并将所需申请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作为附件上传。注意:无论是否提早通过邮件发送申请材料,凡有意申请我校者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网上申请。

3、学院初审并发送复试通知

928-1019日,我院工作人员将上网查看并审核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请推免生上网确认。

4、复试和体检

108-1019日,我院将分批次组织复试,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复试时须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原件交相关学院审核,请关注网页信息及保持通讯畅通

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1)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2)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获奖证明复印件;(4)2014725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5、拟录取

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送校研招办,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拟录取通知,如逾期未同意,学校有权撤回拟录取通知并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6、政审、调档、寄()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2015 6 月完成政审和调档,届时请查询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的相关通知。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调档完成后于6 月下旬寄给本人。

四、注意事项

1、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MEM)、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MPM)等五个专业学位不接收推免生。

2、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3、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4、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5、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6、本通知解释权归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所有。

五、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C5-307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      邮政编码:361021

联系电话:0592-6162707(陈老师)

Email2335845784@qq.com(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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